姓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来校工作时间 | ||||||||||||||
学位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职称/ 任职时间 | 职务/ 任职时间 | ||||||||||||||||
工作 简历 | |||||||||||||||||
报考学校 | 就读区域 | 国 内□ 国(境)外□ | 报考 类别 | 定 向□ 非定向□ | 学习形式 | 脱 产□ 半脱产□ | |||||||||||
报考专业 | |||||||||||||||||
本部门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学生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校领导意见 | 在职博士报考条件 签字 年 月 日 | ||||||||||||||
组织部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国际交流合作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人事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说明:1.在校工作满两年可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在校工作满5年可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3.科以上干部攻读学位,除了“学生处意见”和对应“主管校领导意见”两栏不签署意见外,其他项都应有领导签署意见;学工人员攻读学位,除了“学生处意见”和对应“主管校领导意见” 两项签署意见外,其他各项根据情况也应签署意见;其他教职工,除了“组织部”、“学生处”及对应“校领导意见” 两栏不签署外,其他项都应有领导签署意见;出国(境)攻读学位,还应在“国际交流合作处意见” 和对应“主管校领导意见” 两栏签署意见。同时具有以上几类人员身份的,根据各自不同情况签署意见。4.审批表原件交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307室),复印件个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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