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方式: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和“5+3”一体化(医学长学制)三种招生方式。
(二)招生计划:2023年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及本校医学长学制人数以最终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最终录取人数我校将在2023年11月公布)。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后期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接收推免人数、医学长学制人数及报考情况做适当调整。医疗人才“组团式”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具体以复试时相关通知为准。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二)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仅招收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和护理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培养类型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授予医学、理学、法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
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专业范围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代码为“1051**、105200、1057**”)
具体培养类型所含专业请查看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除满足教育部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如发现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因不符合
《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试、现场确认、复试、录取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在职博士报考条件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同等学力人员仅限于报考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民族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13)及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11**,105400)。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务必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前联系报考学院提供相关证明。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遵守教育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者不得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肿瘤学(10512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影像学(105123)、超声医学(105124)及核医学(10512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儿科学(105102)、儿外科学(10511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0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对于报考我校临床类专业学位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全脱产学习。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五、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校设报考点,只接受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吐鲁番市等地报考新疆医科大学的考生,报考点代码为:6510,学校代码为:10760。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准考、复试和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
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①请特别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建议应届生填写家庭所在地地址),认真填写邮编及长期(固定电话及手机),并在填写家庭成员时写清家庭成员的,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④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6.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相关公告要求的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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