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省委豫发〔〕24号文件有关精神,我校x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行政管理、领导科学、经济管理、区域经济管理、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经济学、应用社会学、文化传媒、党建党务专业。
学 制:3年(x年9月—20xx年7月)
二、招生对象、培养方式、学历和待遇
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部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科级(含副科级)以上人员,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教学采取集中面授和学员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集中两次,每次9天。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核全部合格并通过答辩者,由省委党校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根据河南省委豫发〔〕24号文件规定,在干部任职选拔、公务员考评晋级等方面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在职博士报考条件时间:网上报名x年2月20日—3月9日,3月1日—10日现场确认报名。 地点:省委党校新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 ,电话:。方法:首先登录河南省委党校网站注册并提交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办公电话栏须如实填写组织人事部门座机号),然后到省委党校新校区现场确认报名:1.交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验任职件(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复印件,3.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4.验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5.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现场照像,并备有复习参考资料供购买。现场确认报名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备齐,否则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科目:政治理论。 (二)专业科目:专业理论。x年5月14日在省委党校举行统一考试。
五、录取方式和学费
录取方式: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可登录河南省委党校网站查询。
费 用:每生三学年培养费为16000元,教材、资料费1200元。
另:中央党校x年继续在河南招收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经济学(经济管理方向)专业和法学理论专业。报名时间与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现场确认报名同期进行,直接到省委党校现场报名,不通过网上注册报名。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有本科学历。(报名所需材料和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网站查阅中央党校招生简章,并下载报名登记表)。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2
x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协同创新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
为规范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培训工作,方便学员了解平台和参与学习,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x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开办专业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以及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二、课程设置(分专业方向)
宪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民法总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犯罪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民法债权(法)、民法物权、侵权行为法、破产法与重整法、财税法学、企业与公司法、金融法、债权法、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海商法、竞争法、经济法理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三、招生对象
1、公、检、法、司、律师、仲裁委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人员。
2、社会各界有学位及职业能力提升,以及系统学习法学理论需求的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如申请硕士学位,需有学士学位)。
四、学习方式
主要通过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五、学习时长
学制两年,完成500课时,学习成绩有效期为五年。
六、学习费用
1、培训费:20xx0元,在核准入学时一次性交纳,开课后不予退费。
2、在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基础上,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按照x大学研究生院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颁发证书
1、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结业,颁发“x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加盖学校钢印、红印及校长印。
2、在获得结业证书的基础上,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可按《x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课考试(需来学校参加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x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八、特优势
1、法大权威师资
网络授课的师资团队由我校各学院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教授领衔组成,在法学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经验丰富。
2、教学资源充足
网络学习平台上除专业课程教学视频外,为学员提供大量其他学习资源,并将持续提供法律法规库、经典案例库等法律数据库。
3、全程专业辅导
采用导师授课+专业教师指导的培养机制,使学员能够平等地享受我校教学资源以及专业化的教学指导,提供全国统考(英语及法学综合)辅导培训课程,更加能够满足在职人士的学习需求,有利于最终获取硕士学位。
4、自主互助学习
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课程学习,学员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加自主地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平台交流互动以及线上、线下的翻转课堂等活动,学员之间可以增进沟通,进行学习互助。
5、学习过程考核
网络培养模式并非简单的看视频、交作业的传统教学模式,而更加注重学员的学习过程考核,最终成绩主要由“在线学习时长+在线作业+结课考试(论文)成绩”构成。
6、学分认证支持
参加我校办学单位开办的非学历教育项目或属于我校合作行业系统的人员,通过学分认证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员免修部分课程,同时减免相应培训费。
7、专业管理服务
参加学习的学员,由专门的指导教师进行管理,提供学习、申硕、活动等各方面的服务,保证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8、拓展校友资源
参加学习的学员,作为我校校友参加校友会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结识更多法大优秀校友;同时可享受我校继续教育项目培训优惠政策、学位申请手续协助办理。
九、报名方式
1、填写《x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蓝底);
报名地址及: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x大学2号楼
: (同为号)
咨询尹老师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3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700名左右(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人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以下简称“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共40名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我校 年博士研究生分院招生计划将于近期公布,供考生参考。
学习年限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于x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
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以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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