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十八般兵器起源发展史
兵器自古有就有中国古代兵器不但是为了防御,有时更是人身份地位的象征,“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足见兵器在古代国家中的显赫地位。兵器的先进程度,往往决定了一个国家强盛与否。
十八般兵器,泛指多种武艺,其内容在各个时期有所不同。其名称,始见于元曲。如《古今杂剧》所收《敬德不服老》中就有“他十八般武艺都学就,六韬书看的来滑熟”的唱词。《水浒传》第二回:“哪十八般武艺?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扒。”指的均是兵器。明代万历年间,谢肇浙在《五杂俎-卷五》:“十八般:一弓、二弩、三、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黄、十二锏、十三镐、十四殳、十五叉、十六耙头、十七锦绳套索、十八白打。”
自清代以来,十八般武艺又有四种说法:
(1)指“刀、、剑、镗、棍、叉、耙、鞭、锏、锤、斧、钩、镰、扒、拐、弓箭、藤牌”。
(2)与(1)排列相同,唯后三件变为:代、抉、弓矢。
(3)指“九长九短”。九长、为、戟、棍、钺、叉、镗、钩、槊、环;九短为刀、剑、拐、斧、鞭、锏锤、棒、杵。
(4)指近代戏曲界有人称之为刀、、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鎲、棍、槊、棒、拐、流星锤等十八种兵器——冷兵器分类:
九短:刀、剑、鞭、锏、拐、斧、棒、椎、杵。
九长:刀、、棍、钺、叉、铛、钩、槊、戟。
兵器篇剑
描述:剑.jpg
剑,古之圣品。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尽管剑的实用价值和显赫军事地位,只存在于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初期,但剑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影响力却从未削弱,尚剑之风发展为以“剑”代“武”,后来与侠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剑文化。
早期铸剑比铸造其他兵器难度大,特别是铸造需经特殊工艺的宝剑更加耗时耗力,因此只有有权势的人才能获得宝剑,剑于是成为帝王君主权利威严的象征。
在十八般传统冷兵器中,剑被称作“百刃之君”、“百兵之帅”。在武行中剑多作为防身性兵器,由于携带美观,所以名士贵族多佩剑,久而久之剑被大众视作有智慧、有内涵、有身份的兵器。
在大多数武侠小说中,名门正派的大侠总是使用宝剑,以此区别于使用暗器、毒药的旁门左道;负剑行侠则意味着光明正大地快意恩仇。也只有剑的风雅气度和舞剑的表演性,最能给武侠作家提供空间
去营造他们的诗意江湖。
剑修长光洁的形态颇具优雅气质,自古还受到文人的特殊青睐,不仅以剑抒怀作诗咏叹,更佩带操练。
李白终生以剑匣相伴,十五岁在峨嵋学剑,自称“我家青干剑,操割有余闻”,“剑非万人敌,文窃四海声”。杜甫从二十岁开始挟剑浪迹天涯,表达自己“拔剑欲与”的气概。
经过道教的神化与文人墨客的写意化,剑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兵器,而被赋予了正义、正气的道德伦理彩。到了人人佩剑、家家悬剑的唐代,剑侠小说的出现让剑文化与侠文化融合一体,负剑行侠的形象从此深入人心。
剑的来历要追溯到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记载:“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有“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之说。该记载表明,黄帝与蚩尤的时代便已经有
了剑。黄帝于公元前2704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远古时期的武器的设计和制造尚处于初始阶段,《淮南子·汜论》所述:“古之兵,弓剑而已矣,槽矛无击,侑戟无刺。”为利于在山地丛林中奔跃和近战,那时人们普遍习惯使用短兵器。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于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轻便易使,直刺旁击都能运用自如,抵御匪寇与野兽都是必不可少。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
构造简单容易制造的剑已成为主要短兵器,成为社会各阶层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至东周时期,西方大陆此时仍处在蛮荒时期,但是中土的冶铜工业已经非常发达。工匠大多以铜铸剑,造就出一大批剑质颇佳的精品,制剑技术亦逐渐进步。依据《考工记》的记载,战国时期的工匠以累积了足够的经验,能充分的掌握冶炼青铜的技术,按照器具不同的用途,合金中的铜与铅、锡比例也有所不同。这样的冶炼技术领先西方国家近千年。
中国名剑
早期的青铜剑约在商朝即已大致成形,最初仅长十余公分,直脊双刃,剑身扁阔,柄以木片夹束,亦无剑格,而后发展出固定的形制,主要由剑身与剑茎两部分组成,每一部位都有名称。剑身前端称“锋”,剑体中线凸起称“脊”,脊两侧成坡状称“从”,从外的刃称“锷”,合脊与两从为“腊”。剑把称“茎”。茎主要有扁形与圆形的两种。茎和身之间有的有护手的“格”,又称为“卫”。茎的末端常有圆形的“首”或“镡”。茎上有的有圆形的“箍”。茎上常以绳缠绕,绳称为“缑”,剑柄尾端旋环称做铎。剑鞘也谓之“室”。短剑也称“匕”。考究的青铜剑的首与格等常以玉质作成,这种剑,一般则称为“玉具剑”。在未来的千年间,这种剑的造型逐步迈向成熟,并作为步兵的基本武器而活跃于战场上。
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他这样说到: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选择不同的剑,不是为了美观,而是要使之各适其用而已。因此分为为三等剑制,以适合三等带剑之士,什么人用什么剑则自取其便。剑柄长五寸,剑身若是剑柄的五倍,那么就该有三尺,重九锵,也就是三斤十二两,长之极,重之至,故谓上制。只有高大有力的剑士可以佩带,所以称为上士之制。剑身是剑柄的四倍,那么剑之长则有二尺五寸,重七锵,也就是二斤十四两,长短轻重取其中,谓之中制。适合普通身材和力量大小的人使用,故称为中士之制。若剑身只有三倍剑柄长短,则只有二尺,重量只有五锵,则只重二斤一两三分,轻而且短,称为下制,矮小羸弱者适用。
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有频繁变更,自秦至宋,其中的变化最多。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
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
剑之用途,不只是专供杀戮之用,也用做文士饰品,不过终究是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过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以及远,过短的剑轻而没有打击力度,长剑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不适合实用。另外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由此可见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应当有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
春秋时期,互为世仇的吴越两国却同以铸剑精良闻名于当世,其技术之精湛、工艺之华美,可称举世无匹,尤其是剑身的表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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