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罚⼀万!报送上⼀年度年度报告,不做这件事,后果很严重
@园区BOSS们
疫情防控不可怠
企业年报不能忘
请您抓紧时间年报啦
如果没有按时年报
将被列⼊异常
今年还会哦!
根据《企业信息公⽰暂⾏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暂⾏办法》、《个体⼯商户年度报告暂⾏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主体每年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以下简称“公⽰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
年报对象
再次@2021年12⽉31⽇(包含12⽉31⽇)前在苏州⼯业园区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需报送2021年度年报。
年报时间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商户:2022年1⽉1⽇⾄6⽉30⽇。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2年3⽉1⽇⾄2022年6⽉30⽇。
2022年设⽴登记的,⾃2023年起报送并公⽰上⼀年度年报。
⽹上年报途径
☛途径⼆:“江苏企业年报”⼿机APP进⾏⽹上申报。
☛途径三:法定代表⼈(负责⼈)本⼈可以通过⽀付宝、领⽤电⼦营业执照后进⾏年报。
不报年报、逾期年报
工商年报
虚假年报、随意年报
朋友,这些想法很危险呐!
信⽤约束
未按时年报或虚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经营异常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政府采购、⼯程招投标、国有⼟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将被予以限制或禁⼊。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息还是市场主体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融业务的重要考量因素。
市场主体对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组织对公⽰信息的抽查。
⾏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2号公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章第七⼗条规定,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
年报数据不知如何填写?
往下瞧
“常见问题”来给你解答
Q
年报中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何填写?
A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股东⾃⾏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货币出资,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地使⽤权等可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认缴出资时间是指股东⾃⾏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缴纳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限。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已完成缴付出资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每个股东的认缴及实缴情况应分别填写,认缴额、实缴额为上⼀年度12⽉31⽇⽌的累计额,认缴时间、实缴时间为上⼀年度12⽉31⽇⽌的最后⼀次缴付时间。如股东尚未缴付出资,则实缴⾦额填“0”。
Q
“股东股权转让”、“股东股权转让时间”信息如何填写?
A
“股东股权转让”信息应填写截⾄上⼀年度12⽉31⽇,每⼀次股权转让信息均要逐⼀填写,并写明股权⽐例变化。
“股东股权转让时间”信息应填写股权转让协议⽣效⽇期。通常情况下,协议以各⽅签署⽇期作为⽣效⽇期。协议中对⽣效⽇期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可⽣效的,以批准之⽇为⽣效⽇期。
Q
“从业⼈员”如何填写?
A
上⼀年度12⽉31⽇当⽇在本单位中⼯作,并取得⼯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员数,包括劳务派遣⼈员。
Q
分公司“从业⼈员”如何填写?
A
⾮独⽴核算的分公司,从业⼈员如果由总公司统⼀填报,分公司“从业⼈员”这⼀项选填“0”;如果是各⾃填报,按实际从业⼈员情况各⾃填写⼈数。
Q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式”信息如何填写?
A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姓名或名称发⽣变化的,应当在公⽰系统上按照公司章程进⾏填报。
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发起⼈信息,所以在年报时按照公司章程进⾏填报。
看完还不会?
动动您的⼿指头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