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多少人睡关于范冰冰偷税纳税的人物评析,四百字
1、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
显然,无论是范冰冰本人,还是其经纪人牟某广,缺乏法律意识,采取违法犯罪手段对抗检查,不仅把经纪人的人身自由搭进去,范冰冰本人能否完全免责还得看最后侦查起诉审判的结果。
2、没有利用自查纠错的机会进行补救。
从通稿来看,范冰冰及其企业少缴税款2.55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41亿元。显然,偷桃税款1.41亿元是税务机关检查出来的,不是自查纠错的,导致4倍几乎适用5倍定格处罚。另外,少缴税款1.14亿元没有被处以,很有可能是自查纠错,主动申报税务机关的结果。
3、放弃听证权利,丧失了减少巨额的机会。
听证是一种行政救济手段,是法律赋予被处罚人的权利,完全可以正当行使。被处罚人不因
申请听证得到加重处罚,也不会因为放弃听证得到减轻处罚。比如本次被处以少缴税款3倍、4倍的处罚,虽然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但还是偏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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