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迎春:“成团作战”很重要
文|方圆记者 郭洪平 通讯员 万怡佳
成绩的取得都是办案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成团作
战”很重要。在此理念基础上,我们将工作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规范了案件办理机制及流程
起从事数十年的检察工作,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检察院党组
书记、检察长杜迎春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和用不尽的热情,一如洒进她整洁明亮办公室内的阳光,照亮了身旁的每一个人。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责任,积极助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全力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坚持把法律监督作为第一要务,以更优能动履职维护公平正义。”担任检察长10年,杜迎春秉持着这般初心拼尽全力推动检察工作进位发展。在她看来,实现进位发展,绝对少不了品牌工作引领赋能。
南昌市红谷滩区是江西省金融中心,全省金融商务区所在地,经济活动频繁,金融犯罪案件多发。结合这一实际情况,自2020年6月成立后,红谷滩区检察院迅速准定位,将金融检察团队的品牌建设作为引领检察工作的有力“抓手”。2021至2022年,该院办理案件16件,是全国办理此类案件较多的基层检察院之一,为护航区域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早在2019年,我们的金融检察团队就开始打击犯罪,并通过‘办案+调研’的方式办理了几件较重大的案件。”杜迎春向《方圆》记者介绍,她在2019年任职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就带领该院金融检察团队办理了江西省首例涉黑犯罪案,该案也曾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银行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件。2020年6月,红谷滩区检察院成立,原东湖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团队成员全部划转至红谷滩区检察院,大家一起接续打造金融检察工作品牌,多举措立体化开展反工作,切实承担起追诉犯罪的主导责任。
基层院办出全省反大案
《方圆》:据了解,你曾带队办理了江西省首例涉黑犯罪案,该案的线索是怎么发现的呢?
杜迎春:这起涉黑犯罪案是在2019年我任职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党
检察长
访谈录
INTERVIEW
组书记、检察长时办理的。当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犯罪案件90件,江西省检察机关起诉20件,在全国办案数居前列。而东湖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团队起诉犯罪案件4件,占全省案件数的20%。
当时,我们对反工作就一直保持高度关注,日常办案中也十分注重对上游犯罪的线索核查、收集。2019年,东湖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团队在办理熊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时,发现该案中曾某有涉嫌犯罪的重大嫌疑。因为当时江西还没有涉黑案件的办理经验,我们只能查阅资料,引导侦查补充大量证据,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最终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涉黑案。
《方圆》: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起案件的案情和办理情况?
杜迎春:这起案件是由一起涉黑案引发的。熊某是南昌某村的党支部书记,2009年至2016年任职期间,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
审查起诉阶段,办案团队成员发现南昌大星房地
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大星公司)独家参与网上竞买并以起拍价取得熊某所在村157亩土地的使用权。循着这条线索,办案人员又查明大星公司曾向熊某行贿3700万元,但熊某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却很少。
这明显不合乎常理,办案人员由此将赃款去向作为办案重点进行了深挖。随后,一个看似与该组织无关的人——曾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起初,曾某只是这起案件的证人,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曾某与熊某之间交往甚密。
经过银行对曾某相关资金流向分析,一笔500万元的转账资金浮出水面。同时,办案人员还
发现了曾某为该组织转移、隐匿资产的其他线索,并查明了曾某及其关联账户与熊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账户之间有频繁的异常资金转移。这样,我们通过立案监督,办理了这起全省首例涉黑大案,成功追缴了该涉黑组织多处房产、地产、股权及1250万元现金,取得了“打财断血”的重大成果。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宣判后,曾某未提出上诉。
紧盯犯罪不放松
《方圆》:金融检察团队任务那么重,职责那么多,为什么要紧盯犯罪不放?
杜迎春:2018年至2021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涉黑案件必须彻底切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坚决“打财断血”。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最高法、最高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迎春(左一)来到慧谷产业园走访高新企业。(图
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治理违法犯罪行动。在这个背景下,检察机关对反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
除了大背景的要求,紧盯犯罪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区域治理的需要。红谷滩区是南昌中心城区,也是省、市两级行政中心和全省金融中心,入驻这里的数字经济企业4000余家,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企业1200余家,江西省80%以上的省级金融机构也都在这里。由于区域经济比较活跃,新型犯罪手法呈现,犯罪的苗头一定程度上有所显现。那么对于我们来说,依法能动履职,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是充分体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应有的具体行动。
《方圆》:犯罪案件主要有哪些形式和特点?
杜迎春:所谓犯罪,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实践中,犯罪的形式主要有六种。一是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
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二是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进行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三是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四是通过买卖、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五是通过赌博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六是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
从我们红谷滩区检察院近两年办理的犯罪案件来看,其特点主要有两个:一是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由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为主向贪污类、类、受贿类犯罪多头拓展。二是由“他”犯罪向“自”犯罪转变。2021年,我院办理的9件犯罪案件均为“他”犯罪。2022年,我们转变工作思路,深挖七类上游犯罪,成功办理了4件“自”犯罪案件,有力提升了反工作成效。
《方圆》:请具体介绍一下红谷滩区检察院在加强反工作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杜迎春:我们综合运用监督立案、追捕追诉、自行侦查、主动介入引导侦查等监督手段,加强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在本地区形成反合力,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
一是发挥行政、司法职能作用,做好行刑衔接与配合。我们主动与反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与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反中心建立了案件会商、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等协作机制。
二是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侦查引导。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实行逐案审查。围绕上游犯罪是否定性准确、是否存在犯罪线索、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引导侦查,形成高效的反工作机制。
三是多维度开展反经验交流、案例宣传,建立反惩防体系。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金融检察团队受邀走进中国人民银行多个中心支行,南昌海关、南昌市公安局等单位交流反工作经验;多次走进社区开展反法治宣传;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公安机关等部门协作拍摄反公益宣传片,建立反惩防体系。
两年来,我院共办理犯罪案件16件16人,涉案金额累计4247.9万余元。反工作质效始终处于全市乃至全省反工作的第一方阵,得到了上级机关的高度肯定。
五项举措推动案件办理
《方圆》:红谷滩区检察院的反工作一直位居江西前列,有什么好经验分享一下吗?
杜迎春:成绩的取得都是办案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成团作战”很重要。在此理念基础上,我们将工作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规范了案件办理机制及流程。
一是组建专案小组,实行专案专办。我们成立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反工作,明确由第二检察部集
中负责信息报送、线索管理、交流调研、宣传等日常事务。同时,由金融检察团队6名成员集中办理案件,实行专案专办。
二是开展同步审查、做到一案双查。在对罪的上游七类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刑检部门对是否涉嫌犯罪、是否有犯罪线索及下步处理意见等进行背书确认,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切实把同步审查、一案双查作为反检察办案的必经程序。
检察事务三是加强侦诉衔接,深化工作配合。我们通过案件研讨、联席会议等方式,统一执法尺度,协同一体推进。专案组成员坚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在侦查
访谈·INTERVIEW
上游犯罪时,对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是否或者自进行有目的、有方向、有所侧重的侦查讯问,收集线索、固定证据,深挖资金链条,实现对犯罪的同步侦破。
四是强化沟通配合,建立协作机制。我们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研判机制,拓展犯罪线索的来源,并就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结果反馈、专业咨询辅助等各方面建立协作机制。
五是坚持同堂培训、形成统一认识。我们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反专门人员、法学教授
讲授反工作及犯罪司法认定相关问题,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同志一同学习,统一思想和办案理念,准确认定犯罪,深挖犯罪线索。
《方圆》:有人说犯罪侦查是所有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最难的。你认为难在什么地方?
杜迎春:这确实是存在的现实问题,我认为难点有二。一是主观认定比较难,证明主观故意,特别是证明间接故意以及应当明知最难。犯罪通常运用比较隐蔽的手段,犯罪嫌疑人也往往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常常作出自己不明知的辩解。只能通过对相关证人、关联事件的取证进行证明,而这个证明过程难度比较大。
二是查清资金流转比较难。现在资金流转的方式很多,而经过缜密策划的犯罪往往资金往来复杂,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甄别和筛查。况且犯罪手段隐蔽,多是一对一接触,直接证据少,使用复杂的资金流转方式逃避侦查,使得侦查人员查实犯罪手段困难重重。所以,我们也一直在努力,希望通过机制完善、技术进步、加大宣传力度等手段破解难题。
《方圆》:几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不认罪,你们是怎么攻下这个难点的?
杜迎春:雁过留痕,只要实施过犯罪行为,就一定有迹可查。针对不同的嫌疑人我们有不同的方法。
一是通过搜集间接证据进行认定。比如在曾某案中,到与熊某、曾某共同好友魏某等人的供述,
结合曾、熊二人笔录印证,证明曾某与熊某为同乡,交往频繁,曾某知道熊某在当地称霸并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突破这类犯罪嫌疑人,就需结合其与上游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注意收集生活圈交集人员的证言进行印证。
二是对辩解的“合理性”反证。对于辩解的合理性,通过相关行业、相关行为的经验法则予以认定。还以曾某为例,他本身从事建筑行业,按基本常识,开发商不可能在项目未动工前就支付承建商工程款。由此,我们认定曾某控制的公司在未开展项目时就收到大星开发商公司的“工程款”明显不合理,从而推定其应当明知该笔款项的来源并非出于正常的经营活动。
三是对辩解的分析与反击。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从细节上分析思考,研究其辩解的漏洞,从而击破辩解甚至反证认定犯罪事实。如肖某案,肖某为辩解其与上游犯罪嫌疑人丁某不熟,称自己母亲在丁某公司的5万元投资款未拿回。然而,通过调取肖某母亲的笔录及投资情况,我们反而查明了肖某明知丁某公司的运营模式,从而认定肖某主观明知丁某的犯罪所得。
《方圆》:反现在成了红谷滩区检察院的一个品牌,这对其他业务和工作有什么带动和影响吗?
杜迎春:我认为主要有三点。一是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大大提升办案效果。如办理“小猪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发时8.3亿余元资金未兑付,金融检察办案团队充分运用提前介入、追诉等检察职能打击下游犯罪2件2人。同时引导借款企业还款,为集资参与人追回损失2.6亿
余元,挽损率达31.3%,居全国同类型案件前列,为区域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带动了干部队伍锻炼、培养。我们充分发挥品牌建设这一练兵平台的作用,有意识地挑选年轻干警充实到品牌团队。同时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对品牌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干警,适时予以提拔重用,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增添后劲。
三是促进全院工作协调发展。金融检察品牌的独特魅力,带动各业务条线推出了自己的品牌打造计划。院党组顺势而为,出台了《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品牌建设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2024年)》,确立了7个品牌打造计划,覆盖各主要业务条线,推动全院工作协调发展。我院连续两年质量建设综合考核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金融检察品牌为引领,持续发挥品牌矩阵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房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