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专用房政策解读之基本篇
什么是人才专用房?
人才专用房是指区人民政府提供专项用地和优惠政策,解决我区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的政策性专门用房。
由于属政策性用房,在分配对象、价格制定、上市交易、建设管理上都有专门规定。
人才专用房建设、规划的要求有哪些?
人才专用房的建设在全区规划区范围内统筹考虑,分步实施,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人才专用房的开发建设规费是否可以相应减免?
相应的减免政策参照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政策执行,以降低建设成本。
人才专用房能否做个人产权?
人才专用房产权明晰,购房者可向区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权证上注明“人才专用房”字样。
人才专用房的上市交易有什么规定?
人才专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给,上市出售、转让人才专用房时,参照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执行。
人才专用房政策解读之申请篇
人才专用房的购房对象要哪些条件?
申请购买人才专用房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为我区引进人才;服务年限规定;户口条件;住房条件。
什么是引进人才?
引进人才指在余杭区外工作学习,不论原籍是否在余杭,经办理有关手续来余杭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中级职称(含技师)及以上人才和特殊人才。具体由区人事局认定。
申购人才专用房的引进人才在服务年限上的要求是什么?
需在余杭区内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或引进到本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聘用服务合同。
申购人才专用房的引进人才在户口上的要求是什么?
需取得我区《人才居住证》或取得我区常住居民户口。
申购人才专用房的引进人才在住房方面的要求是什么?
本人及配偶在我区无个人房产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
申购人才专用房的引进人才在婚姻及收入情况上是否有要求?
没有。
什么时候可以提出人才专用房申请?
区人事局、区房改办会根据区块、规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工作,并在正式受理申请前在区主要媒体上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布通知,以便于引进人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引进人才可否跨区域申请购买人才专用房?
不可以。人才专用房销售实行属地原则。
出售、转让已购人才专用房后可否再次申购?
不可以。每户限购人才专用房一套。
人才专用房政策解读之分配篇
人才专用房是如何分配的?
例:甲乙两企业属企业优先制范围,丙企业为企业优先制以外企业,现甲乙丙三企业分别有20人、30人、10人提出申请购买人才专用房并经核符合条件,问房源怎样分配?
在房源充足条件下可全部供应,但甲乙两企业的申请对象有优先;在房源不充足的情况下,由区解决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定购房对象,甲企业获房源指标15套,乙企业获房源指标10套,丙企业未获指标。(此处甲乙尚无法满足供应)例:上述案例中,
甲企业有20人申请,获得房源指标15套,张某、王某、杜某、于某均为甲企业引进人才(不属个人优先制范围内),则四人均能获购人才专用房吗?
张某、王某、杜某、于某能否成为购房对象,由该企业根据指标及企业实际自行确定。
人才专用房的分配是否存在优先制度?
有。分为个人优先制和企业优先制,先实行个人优先制,在同批次个人优先制范围内申请人员房源全额供应后,再实行企业优先制。
哪些人适用个人优先制?
入选省“151”、杭州市“131”第一、二层次的人才,区“139”第一层次的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高级技师及经认定是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被评为余杭区“十佳科技人才”的个人及荣获过省部级(含)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人员实行优先。
哪些人适用企业优先制?
凡属下列企业的符合人才专用房申购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享受优先:
(1)申请前一年的区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
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2)申请前一年的区级(含)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
(3)申请前一年的百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规模工业(企业);
(4)建立完善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企业科技人才住房公积金建制率达到80%以上者。
各类人员购买人才专用房的享受面积标准是怎样的?
享受面积(建筑面积)标准如下:
(1)本科生、中级职称(包括特殊人才):享受面积标准80平方米;
(2)硕士生、副高职称:享受面积标准100平方米;
(3)博士生、正高职称:享受面积标准120平方米。
申购人夫妻同为符合购房条件的如何计算享受面积?
如果申购人夫妻双方为符合不同档享受面积标准的引进人才,按高档的享受面积标准计算;如果为同档,按上浮一档的标准计算。
例:吴某、郑某为符合申购条件的引进人才夫妻,吴某为本科学历,郑某为副高职称,两人的享受面积标准应为多少?
吴某拥有本科学历,相应的享受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郑某有副高职称,享受面积标准为100平方米,届时按100平方米核定。
作为引进人才进入区内后再取得更高的职称或学历,是否可以按此职称或学历享受相应的面积标准?
不可以。学历和职称以引进时的为依据。
例:王某迁入区内时为专科学历、初级职称,现已在我区某企业工作6年,并在工作之余取得中级职称,在其他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购人才专用房?
不可以。因为王某在引进时仅为专科学历与初级职称,根据人才专用房政策规定,须引进时即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或拥有中级职称。
人才专用房政策解读之价格篇
人才专用房如何定价?
人才专用房属政策性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价格核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享受面积和超享受面积有什么区别?
享受面积是根据申购人引进时职称和学历为依据按享受标准核定的,人才专用房的建筑面积减去享受面积后所得的为超享受面积。享受面积部分是按照人才专用房的优惠价格购买,超享受面积
部分是参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核定的。
人才专用房的房款如何计算?
人才专用房的房款计算公式为:
总房款=(享受面积×人才专用房价格+超享受面积×人才专用房市场价)×楼层系数
人才专用房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有哪些价格优势?
人才专用房的享受面积售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
人才专用房申购流程
1、阅读申请条件,符合者向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领取《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专用房申请审批
表》,如实填写,按表格规定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个人资料
3、单位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统一上报至所在镇乡街道、
管委会签署意见,并由各镇乡街道、管委会汇总上报至
区房改办(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直接上报)
4、区房改办、区人事局复审
5、经核准获取申购资格者,在《城乡导报》上公示,接受全区众监督
6、公示结束后,由区解决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及房源情况,确定房源供应指标及对象
7、企业根据获得的指标及自身情况确定最终购房对象,
并由各镇乡街道、管委会汇总上报至区房改办
8、区解决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工作协调领导
小组办公室(区房改办)发放《人才专用房准购通知书》
9、凭通知书按时到场参加摇号选房
10、签订购房合同
小常识
住房公积金贷款:凡在我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引进人才在购买区内人才专用房时,即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在引进人才办理人才专用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还有相应的政策倾斜。
余杭区“139”人才工程:培养10名40岁左右的、省内或市内领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0名35岁以下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90名30岁左右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并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到2010年,培养选拔出省“151”培养人选5名,杭州市“131”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20名。
关于《人才居住证》:凡外地人员以不改变户籍、不接转人事关系的形式在余杭区工作或创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依据本规定申领《人才居住证》。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并属于我区急需或紧缺专业的人员。
(3)持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紧缺工种中具有高级工证书的
人员。
(4)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的人员。
区人事局是我区人才引进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才居住证》的发放和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政策解读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政策解读之基本篇
什么是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是指余杭区人民政府提供专项用地和优惠政策,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的政策性住房。因属政策性住房,故而其租售对象、定价、上市交易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建设外来务工
人员公寓的目的是什么?
建造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旨在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解决区内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开发建设及规费减免有何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开发建设及规费减免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相关政策执行,以便更好地控制建设成本,有效降低价格水平。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规划布局有何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与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专用房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综合开发。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有否物业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物业管理采用企业自主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楼内由企业自主管理,小区内由物业公司管理。
例:甲企业购买了某小区内一幢楼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本幢楼内的管理以及产生的费用应由企业自行负责,本幢楼以外,本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购买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产权如何界定?
购房企业在办理全部购房交易手续、付清全部购房款后,可向区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权证,权证上将注明“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字样。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政策解读之申请篇
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购租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凡招用外来务工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首先由企业提出申请,经镇乡街道(管委会)初审后上报区房改办。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否跨地域申请购租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实行属地原则,不能跨地域申请购租。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政策解读之分配篇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分配有哪些类型?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分销售和租赁两种类型,并实行购租并举制度,为了便于生活与管理,租购一般按楼层或单元整体租购。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有哪些企业可优先申请购租?
(1)申请前一年的区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
(2)申请前一年的区级(含)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
(3)申请前一年的百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规模工业(企业)。
例:甲企业为申请前一年的区级高新技术企业,乙企业为申请前一年的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丙为普通企业(优先范围以外的企业),三家企业同时提出申请购租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则如何分配?
甲、乙两企业可优先获得申购资格,由区解决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根据房源、申请企业即外来务工人员实际住房需求情况进行切块分配,在优先满足甲、乙两企业的前提下,再行解决丙企业提出的申购要求。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是怎样分配的?
经区房改办复审合格的由区解决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切块分配。
注销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租赁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企业在我区服务未满5年迁出我区或企业倒闭、破产、歇业、转让及出现类似情形的;
(2)企业违规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出售的;
(3)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
(4)属租房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例:在租赁期限内,某租赁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或歇业),则如何处理?
按《暂行办法》规定,区房改办予以注销租赁资格,并立即迁出该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对注销资格的企业停租后不能按时迁出的如何处理?
对停租对象立即迁出住房有困难的,区房改办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超过3个月仍未迁出的,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房租。
转借或改变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用途的如何处理?
根据《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3点规定,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由区房改办予以注销租赁资格,立即停租,迁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政策解读之价格篇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定价上有哪些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属政策性住房,销售价格及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售价上有哪些优势?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销售价格原则上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报区政府批准。用于出租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租金标准如何?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租金标准原则上参照我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购租流程
1、阅读购租条件
2、符合条件的由单位向所在地镇乡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领取《杭州市余杭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申请表》
3、如实填写,按表格规定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材料
4、由所在地镇乡街道、管委会初审后统一上报区房改办
5、区解决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工作协调领导
小组办公室(区房改办)、劳动保障局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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