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类人才
1. 诺贝尔奖获得者。
2.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 菲尔兹奖、图灵奖、沃尔夫数学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位);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4.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
5.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B类人才
1.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人才
培养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非前三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 省(部)级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非前三位);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担任部门经理或相当职务以上);中国企业500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担任部门经理或相当职务以上)。
3. 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杭州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1022”工程领军人物。
4. 取得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业绩者。
三、C类人才
1. 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非前三位);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下同)获得者;杭州市科技创
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十大产业年度创新人物(共10名)。
2. “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入选者;“省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个人入选者;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
3. 高级(正高)正常申报且评审通过的杭州市自然科学学术带头人;杭州市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区、县(市)级特聘专家。
4. 在国内外担任过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或主持过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主持人的优秀博士后。在聘期内每年科研工作实绩考核优秀的非事业单位性质的全职博士后。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
5.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业绩者。
四、D类人才
1. 获得以下专业工作经历的人才:博士后工作经历满2年的人员;“双一流”高校或全球前2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从事研发工作满3年以上人员;中华系列英才计划等层次相当的人才计划入选者。科技部“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承担课题组成员前七名,国家自然科重点基金项目主持人前三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前两名,并有著作出版,有学术成果被世界著名索引工具《Index to Social Sciences & Humanities》、《Webof Knowledge》以及Engineeringvillage检索,在国际三大检索工具《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检索论文独立执笔人(前三名),中国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前三名;全国技术能手或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得者;“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和“杭州工匠”称号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业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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