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公民大会起源于公元前11~前9世纪的荷马时代,当时称人民大会。由王或议事会召集,全体成年男子(战时全体战士)参加,讨论、决定部落各项重大问题。通常用举手或喊声表决。城邦建立后,希腊多数城邦都设立此类大会。在雅典称公民大会,20岁以上男性公民均可参加,由500人会议中一专门委员会召集,每年分为10期,每期召开1次(后增为4次),讨论、解决国家重大问题,如战争与媾和、城邦粮食供应、选举高级官吏、终审法庭诉讼等。通常用举手表决。公元前5世纪伯里克利当政时,参加者可获少量津贴。公元前276年马其顿王国的安提柯王朝建立后,公民大会逐渐失去意义。
公民大会的特点
民主作为一种国家政治最早出现在古希腊,以雅典民主政治最为典型。他有四大特点:
(一)实行直接民主制:
在雅典,凡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公民大会是其最高权力机关,在公民大会上,公民自由发言或展开激烈的辩论,共同商议城邦大事,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二)主权在民、轮番为治:
雅典的公职如执政官、将军、议员、陪审员等,均由选举产生,任职期限均为一年,不得连任,年年选举更替。因而凡雅典公民都可通过民主选举,获得担任公职的机会。将军可以连选连任!
(三)崇尚法治、绝禁人治:
雅典人强烈反对人治,更深恶痛绝个人专制,为此,雅典人建立了 “陶片放逐法”的制度,即公民投票来决定对意欲独裁的城邦最高公职者进行放逐。雅典人崇尚法治,伯里克里宣称:“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 达官贵族犯法,与民同罪。
(四)权限交叉的制约机制:
雅典国家机构权限相互交叉,公职人员的权限也部分交叉, 以此实行权力的制约。因此,恩格斯说:“在雅典没有总揽执行权力的最高官员。”
公民大会对雅典民主政治的影响
有些人否认雅典存在民主政治,理由是政治权利只属于公民集团,而这些人只占居民的少数,妇女、外邦定居者、奴隶都对政治事务没有发言权。但是如果把民主国家定义为全体公民都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那雅典毫无疑问是最民主的国家。笔者认为,公民大会最能说明雅典的民主性质。
在形式上,它覆盖了城邦的全体公民。虽然议事会和陪审法院也是以全体人民的名义行事,但毕竟里面有了一层代表的意味,并非真正各抒己见。在实践上,它是民主政治最好的培训学校。伯里克利说,雅典人不需要象斯巴达人一样训练就掌握了技能,并且在当时有观点认为雅典人天生都具有政治技能,其实真正的原因就在于雅典人把讨论政治、参与政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亚理士多德说:“人天生就是城邦动物”,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伯里克利说:“我们的制度所以名为民主制度,因为它不是顾全少数人的利益,而是顾全
多数人的利益。”公民大会在雅典政制中的所处的地位及其职能,成为这句话的有力证明。公民深深的溶入城邦生活,决定城邦事务的同时也是在决定自身的事务。笔者在这部分想重点探讨的是公民大会在何种意义上成为城邦民主政治混乱的诱因之一。
前文在阐述元老院权力向公民大会转移时提到丛教授的观点,他认为元老院权力的被架空,使得平民权力不受制约,民主决策程序过于简单,成为导致民主政治混乱的重要原因。笔者赞同这个观点,将从公民大会的角度进行探讨。
公民大会是全体公民各抒己见的场合,决定的都是关系重大的事务。公民大会的出错,将导致无可挽回的结果。然而,这种集体决策,并且是大范围内的集体决策,盲目性是不可避免的。“公民大会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就是在超出其成员个人知识范围之外的事情上所做的决策。”雅典公民注重讨论和交流,在公民大会之外,体育场、市场等各个地方都是他们讨论的场所。对于他们所了解的事务,他们能在讨论基础上作出理智的判断。但对于他们都不了解的事务而言,再充分的讨论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判断不是基于事实,而是基于臆测。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期,公民大会讨论是否入侵西西里,尽管多数公民并不知道西西里的情况,公民大会还是作出了入侵西西里的灾难性的决定。这就从另一方面说明民主决策程序的简单、缺乏制约造成的民主政治的混乱。
出于对僭主的防范,克利斯提尼创立了“陶片放逐法”,即每年春季召开一次非常公民大会,用口头表决方式放逐有可能建立僭主统治的人。雅典的民主制不需要特别优秀特别能干的人,这种人被认为是可能危害公民自由的人。但雅典政治依然免不了受个人所左右。伯里克利就是典型的例证。庆幸的是,伯里克利集智慧、勇气与一身,并且有着对城邦的深深的爱。但幸运之神并不总是垂青一个民族。当公民大会被一个没有那么多优秀品质的人控制的时候,公民大会就会成为城邦政治的最大威胁,如前所说,公民大会决定的都是关于城邦的重要事务。的累斯博斯人被镇压后,雅典召开了一次公民大会来决定处置方案,而当时的公民大会不巧被一个名叫克里昂的人控制,“但他是一个心灵鄙俗的粗人”,于是公民大会做出了与雅典人整体精神气质并不相符的决定:处死所有累斯博斯的男子,女人和孩子卖作奴隶。这说明缺乏制约的公民大会对于雅典政治的威胁是多么大。
古罗马公民大会
古罗马公民大会先后有3种形式:
1.库里亚大会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库里亚大会,即大氏族会议,是氏族权力机关,起源于公元前8~前6世纪的王政时代。相传古罗马有300个氏族,每10个氏族组成1个胞族,称库里亚。库里亚大会就是由各胞族的代表组成的公民大会。会议由王召集,限于氏族成年男子参加,以库里亚为单位,分组议事,大会表决。大会有权宣布战争,选举包括王在内的高级官吏,通过或否决法令及审理重大案件。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后,其职权为森图里亚大会所取代。
2.森图里亚大会
,即百人团大会,约创建于公元前6世纪中期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时代。当时,公民按财产资格划分为5个等级和等外无产者,各等级依军队方式组成不同数目的森图里亚(即百人团),共计193个团。森图里亚大会处理国家重大事务,如通过法令,决定战争与媾和,选举执政官等。每个百人团有一票表决权。大会具有明显的军事性质,第一等级富人在百人团会议中操纵绝大多数。
3.特里布大会
,即平民会议,约创始于公元前5世纪上半叶。初仅平民参加,决定有关平民事务,如选
举保民官等;以特里布(即部落)为单位进行表决,决议只对平民有约束力;后发展成为全体罗马人参加的公民大会。公元前287年,霍腾西阿通过关于凡平民会议的决议可不经元老院同意即对全体罗马公民(包括贵族)有效的法案。平民会议遂成为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公元前1世纪下半叶,奥古斯都元首政治建立后,公民大会已经名存实亡。罗马帝国后期,皇帝总揽大权,公民大会丧失作用。
公民大会作为国家机关,在现代民族国家出现后,已经失去其现实意义,但是在西方某些国家还保留着这种古代民主制的遗风。如瑞士某些州的广场集会或露天会议,以及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小镇的镇民大会等。
五百人会议又译作五百人议事会,是古希腊城邦雅典的民主政制的核心,他的职责是落实公民大会的决策,是一个总司一切事务的行政组织,为西元前6世纪晚期克利斯提尼改革时创立的机构,此机构一直延续到西元前3世纪。
五百人会议
议员组成
克利斯提尼改革中,以十个新的部族取代原有的部族。而五百人会议由五百个年满三十岁的公民组成,每个部落皆平均的派出五十个议员,由于每一个特里提斯(意译作三分部,即 trittys)及德谟人口皆不平均,所以每一个特里提斯及德谟所派出的代表皆并不平均,但每一部落所属的三个特里提斯的议席总数必是五十人。
议员的地理分布大都集中于城郊。克里斯提尼将雅典分配作三个不同地区,包括沿海地区、内陆地区、以及雅典城及其近郊组成的城市地区,内陆地区的议员人数大致有一百七十四人、而沿海地区则有一百九十六人、城市地区则有一百三十个议员。在城市地区之中,雅典城派出了二十八个议员、雅典城的周边郊野派出了二十九人,故此出身雅典城的议员有五十七固,而比里夫斯港也有十名议员。
和其他行政官员一样,五百人会议的议员任期是一年,而且不得连任,每个公民一生也最多只可以担当议员两次。和四百人会议一样,议员资格是五百 medimnoi阶级pentakosiomedimnoi、骑士阶级hippies、有轭牲阶级zeugitai的成员才可参选,雇工阶级thetes 是被排除出外的。
运作
五百人会议每日在雅典城中亚哥拉市集中的大会堂内召开会议,除了节日及凶兆日子外,会议皆会举行。会议容许居住在城外僻远地区的议员间歇地的出席会议,不过若太常缺席会受到其他议员非议,而且为了令各代表不论居于城内或僻远地区皆须承担会议责任,会议进一步设制五十人团,由五百人会议中各个部族的成员轮流中担任,类似常务委员会般按每个部团期(prytany)轮流执掌雅典政务。十个部落担任五十人团的次序由抽签决定。首四个部团期为三十六日,其余六个部团期则是三十五日。整个五十人团在所属部团期内均须住在大会堂旁的建筑中起居,如此便确保每名成员均出席至少十分之一的会议。每一天五十人团均需抽出一人出任主持人,主持人须全日待命以应付突发事件,并主持该日的五百人会议。如果当日举行公民大会,他也必须负责主持公民大会。
职责
五百人会议握有的最重要权力,是安排公民大会的所有议程,包括向公民大会起草议案(称作probouleumata)、及预先审查提交公民大会的议案。他们也负责某些外交事项,如接待外交使节,而会议最重要的责任是执行公民大会的决议。
特权
议员们在担任职务期间拥有一些特权,包括免服兵役,在城邦中的庆典中享有特别坐位,以及可以头戴桃金娘制成的冠冕彰显身份。而在西元前四五零年后,议员也可领取一天两个obol(六个obol等于一个德拉克马,一个工匠的日薪约为一个德拉克马)的薪资。
结论
在议席分配上,反映出整个雅典城邦基本上仍是一个以乡郊为主的社会,因为整个雅典城及比里夫斯港的议席仅占全会议的一小部分。而且反映了雅典城中的非公民比率较之城内其他地区为高,因为估计的古雅典城的人口应占有整个城邦的人口百分之二十,但按人口比例分配的议员数中显示,城邦出身的议员仅有百分之十二,反映城中居住有较他区为多的外籍人口及奴隶。
而且会议的组成全由pentakosiomedimnoi、hippies、zeugitai三个阶级组成,反映了克里斯提尼的改革仍蕴含着某些保守彩。最后会议及五十人团轮替之频密、特别职务由抽签选出、加上每个部落各来自三个不同地区等无常的特性令任何利益团体皆不能掌控会议,反映会议的组成某程度上是避免了派争斗的恶果
陪审法庭
陪审法庭是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机构和最高司法机关(梭伦改革时期及以后)。是雅典政治民主化的产物,其职权也随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而扩大;还是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必要组成部分,在民主政体中的地位十分重要。陪审法庭的制度设计和拥有的权力合乎雅典人的民主观念。
确立
雅典的陪审法庭创建于梭伦改革时期,最初附属于公民大会。公元前5世纪中期,陪审法庭从公民大会中分离出来,成为雅典民主制的核心机构之一。从形式上看,它从单一的法庭转变成多个陪审法庭;从职能上看,陪审法庭新增了官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和账目审计等职权;从性质上看,陪审法庭不仅仅是接受上诉案件的终审法庭,还是一审的法庭;另外,陪审津贴的颁行给每一个公民以出席陪审法庭的机会。陪审法庭的这些变革是雅典民主化进程的需要,也是人口增长和雅典帝国事务增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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