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词解释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也是最高权力机构,它是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结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维护国家主权和自主、保障国家政治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它有权制定国家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同外国关系的法律,它有权审议、通过各种政治报告、审议和通过国家预算、改选国家元首和决定国家大事等。全国人大是中国政府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由全国人大一终身任命,它负责监督国家元首的行政活动,审议国家大事,审议和通过国家预算,审议和批准军事报告,审议和通过各种行政法规,以及审议和决定有关国家重大事项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对保持社会的政治稳定和国家的主权和自主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全国人大制度也经过改革,提高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全国人大立法机关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外的代表以建议性提案形式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审议,在审议通过情况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荐,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立法,最终由全国人大会全体代表表决行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保障了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它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实行了市场体系中的正义原则,为国家发展带来了秩序比以往更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关尊重和保护国家宪法,既维护民主政治,又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中国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国家的根本政治结构,其法律体系规定了各级政府的目标、范围和权限,它是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活动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体系,它对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