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中心员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
第二条 考勤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进行岗位调整、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部门全体员工。
第四条 以下人员可免于考勤:
一、因公出差、外出办事并已在考勤人员处登记者;
二、因故请假且被核准者。
第五条 考勤内容
一、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00-11:30,13:00-17:00。
二、本部门实行单双休制,如无特殊情况周一至周五全体上班,周日全体休息,法定节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提前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登记。
三、每月假期当月休完,不能累积。
四、考勤登记
部门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按指纹(共计每日2次),由考勤人员统计。
五、考勤周期
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为一个考勤月,考勤月全勤天数=考勤月总天数-考勤月休息日天数。
第六条 迟到、早退及旷工管理
一、定义
迟到:指超出规定上班时间15min以内未到岗的行为。
早退:指未到下班时间提前15min以内离岗的行为。
旷工:指超出规定上班时间15min以上未到岗、未到下班时间提前15min以上离岗,未请假无故缺勤的行为。
二、每个月迟到和早退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自第四次开始,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一块钱。三次以内,若迟到15min以上,每超出1分钟扣一块钱。
三、特批事假
如遇特殊情况,员工可申请特批迟到或早退2小时,每月最多1次,需填写《请假审批单》。
四、当月假期休完后,如再请事假,按天扣除工资。
五、旷工一天按两天扣除工资。员工一年内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累计旷工10日(指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以上的,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七条 年休假
一、员工可按公司规定享受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年休假期限按国家规定根据员工的工龄分为以下几个档次:员工转正后累计工作已满国家规定婚假几天1年不满2年的,年休假7天;已满2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8天;已满3年的,年休假10天。员工转正日期在6月1日之前的,在第二年的6月1日之后开始有年休假;员工转正日期在6月1日之后的,在第三年的1月1日之后开始有年休假。
如果公司对员工年休假有其他安排,参照公司最新规定执行。
三、休年休假需提前申请,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前应提前登陆公司OA系统进行申报并主动与其他同事进行工作交接。
第八条 加班
一、部门为保障员工节假日休闲生活不提倡加班。
二、因突发性工作或部门特别要求需加班者,员工加班前应将加班原因及加班时间报部门领导批准,鼓励员工在有加急或突发性工作时加班。
三、加班应参照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四、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可进行调休,不得累积至下月。
第九条 请假审批权限及有关规定
一、员工请假须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通过OA办理请假手续。
二、普通员工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还需报上级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由上级领导批准。所有请假都应提前告知考勤人员。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请 假 审 批 单
请假人 | 所属部门 | |||||
请假日期段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计假天数 | 计假属性 | |||||
请 假 理 由 | ||||||
部门 领导 意见 | ||||||
销假时间及销假人 | ||||||
注:计假属性即年休假、婚假、丧假、病假、出差、特殊事假、事假,每单只能填一个属性假,不能多假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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