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儒家 音乐伦理思想 社会伦理关系
在早熟的中国传统文化里,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民族的理性精神中蕴涵着浓厚的伦理道德意识,儒家文化传统是建筑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仁”成为中国哲学所关注的中心课题,于是,在认同音乐给予人以快乐的同时,将它与“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调音乐的美与伦理道德的“仁”相统一。因此,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在音乐中极力表现对人的重视和以人为中心。在儒家音乐文化里,人的主体性是完全与伦理道德结合在一起的。
一、儒家传统音乐文化强调礼乐一体
音乐与政教、礼制呼应催发,认为音乐与伦理相通,所谓“礼者为同,乐者为异。同者相亲,异则相敬”。《中庸》亦提到“尊德性而道学问”,由于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音乐教育历来主张以“德为美”。《周礼·春官宗伯》说:“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孔子曾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之言。孟子《公孙丑上》中说:“闻其乐而知其德,这些言语都将音乐与仁德联系起来。“德生礼,礼生乐”,从“德”到“礼”、“乐”,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礼乐被儒家视为德的表征。“六艺”是西周时期学校教育的六门课程,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礼”包括政治、历史和以“孝”为根本的伦理道德教育。乐属于综合艺术,包括音乐、诗歌和舞蹈。其中,礼乐代表西周的意识形态,是决定教育的贵族性质的因素。乐的主要作用是配合礼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礼重点在于约束子弟们外表的行为,乐重点在于调和弟子们内在的感情。
《乐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其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正因为音乐是发乎情、动乎心,所以其情感的欢快、怨恨、恼怒和忧思能够更多地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大环境。在太平社会,音乐是安详而欢乐的,其政治便是和谐的;混乱社会的音乐怨恨而恼怒,其政治是紊乱的;亡国的音乐哀伤而忧思,其人民的
生活也是困苦的。严格地说,在春秋战国这样一个时代,社会是以宗法制度和等级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强调的是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政治与礼制是相通的,而音乐又是与政治、礼制相通,并服务于政治和礼制。究其根本,从古代音乐形成的历史背景及所承担的使命上可窥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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