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尽善尽美”
释“尽善尽美”
王腾腾
摘要:“尽善尽美”是孔子对韶乐的经典评价,也是孔子在美善关系上提出的具有深远影响的论述。孔子首次看到“美”和“善”的差异,认为美不同于善,充分肯定了形式之美的独立存在性。同时将美善并举,强调既要关注形式之“美”,也要注重内容之“善”。“温润以和”的韶乐与孔子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相吻合,“尽善尽美”彰明了圣人美善并重的音乐审美倾向和以乐化民的政治理想。
关键词:孔子;韶乐;尽善尽美
“尽善尽美”是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提出的: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他高度赞誉了韶乐,认为歌颂舜帝功德的韶乐“尽善尽美”,而周武王时期的武乐尽美而未能尽善。事实上,早期“美”和“善”并没有明确的区分,“美”可为“善”,“善”也作“美”。许慎《说文解字》中言:“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孔子首次将二者明确加以区分,把“美”和“善”作为两个重要的审美标准予以阐释。
一
《韶》,又有《萧韶》《九韶》《大韶》等十余种别称,是孔子时代最有名的古典音乐。吴公子季札曾在鲁国观乐,孔子在齐国闻《韶》,这两个闻名后世的典故不仅证明了韶乐在历史上真实存在过,且侧面证实它是一种可观可闻的乐舞。《论语》中共有三处论及韶乐: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武)》。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
《八佾》中孔子集中评价了《韶》《武》,“尽善尽美”一词首次出现音乐审美领域,成为评点音乐艺术的经典论述。一般认为,“美”是就形式而言,韶乐
和武乐的声音和舞容都极尽其美;“善”是就内容而言,舜是尧禅让而得帝位,而周武王武力讨伐商纣称王,虽为正义之战,但始终令人遗憾,是为“未尽善也”。第二则材料《述而》中记载了孔子在齐闻《韶》这一历史典故。食肉是物质上的极大享受,在孔子的时代,身居上位的人被称为“肉食者”,食肉更成为身份的象征,只有贵族阶级才有条件食肉。但孔子闻《韶》之后,三月不知肉味。对此有两种理解:一是很长时间吃不出肉味;而是很长时间没有吃肉。不管哪种解释,都可看出韶乐带来的精神
享受压倒了食肉带来的物质享受,不失为对韶乐“尽善尽美”的佐证。第三则材料从治理国家的角度,孔子将《韶》《舞(武)》作为宫廷雅乐推出,尽美却未尽善的《舞(武)》乐依然被列为雅乐。可见,孔子对《舞(武)》乐并非全盘否定的态度,强调了它“美”的一面。與之相对,他坚决反对的是“郑声”一类糜曼淫秽的乐曲。
孔子在众多音乐中,尤其推崇《韶》。“尽善尽美”是他对韶乐的高度评价,也是他推举的音乐审美标准。这一理论集中反映了孔子在音乐艺术中所追求的情感思想与艺术手段之间的平衡状态。
二
钱穆先生在《论语新解》中解释:“尽美,指其声容之表于外者。如乐之音调,舞之阵容之类”。“尽美”是从音乐的声音、舞容出发对韶乐做出的评价,是指外在形式之美,这一观点也是当年学界对“尽美”认可度最高的解释。
那么,韶乐在孔子时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面貌呢?《尚书》载:“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这段话集中反映了韶乐的原始形貌,其中“戛”“鸣球”“搏拊”“琴”“瑟”等都是演奏韶乐所需要的乐器。韶乐所用到的演奏乐器有十余种,这些原始社会的乐器在流传过程中有的已经消失,有些如“笙”“箫”“琴”等在今日虽仍可看到,但与当时时期的形
貌已有不同。
从乐舞结构上来看,有学者认为韶乐可分为九成和三段,从“箫《韶》九成”出发,辨析“九成”之义。依孔安国传:“备乐九奏,而致凤凰,则余鸟兽不待九而率舞”,将“九成”解释为“九奏”,即乐曲九奏之后凤凰出现,百兽在九奏中舞蹈。按照《尚书·益稷》的记载,韶乐被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轻
击鸣球开始,节奏轻盈舒缓;第二部分鸟兽齐舞,欢快祥和;第三部分凤凰出现达到高潮,乐曲奔放、热烈。笔者认为这种划分有待商榷。首先,“九”为数之极,这里或许为虚指,指音乐反复咏唱。其次,“三段”的划分仅仅基于文本展开,证据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三部分确实存在演出场景和演奏乐器的切换,应当是韶乐演奏中的代表场景。
“温润以和”是韶乐的典型风格特征。关于这一点,孔子曾谈到:“《韶》者,舞之遗音也。温润以和,似南风之至。”《韶》的音乐温润中和,给听者的感觉像是徐徐南风。而它的情感思想与外在形式相为表里,实现了和谐统一的理想境界。可见,孔子对音乐不是门外汉式的欣赏,而是拥有专业且高超的鉴赏水平。他与别人一起唱歌,如果唱得好,必定还会请人家再唱一遍,自己与之相和;同时还能熟练地跟鲁国乐官谈论音乐演奏中的技巧与起承转合。
从中不难看出,孔子所谈的“美”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形式之美,即事物自身的修饰。如《论语·卫灵公》中“辞达而已矣”,就是强调文学作品中言辞的美;《论语·子张》中“宗庙之美”就是形容建筑的美;《
论语·八佾》中子夏引《诗经》“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之句是赞赏女子体态之美等。另一个就是它能够为欣赏对象带来精神愉悦,孔子在齐闻韶之后许久都不知肉味,音乐带来的精神享受超过了物质上的口腹之欲。孔子大半生的颠沛流离依然不改其志,正是为了追求心中至美,获得心灵的愉悦和满足。
三
《国语·晋语》:“善,德之建也”,与“恶”相反,“善”字更接近价值观的含义。钱穆先生在《论语新解》中解释:“尽善,指其声容之蕴于内者。乃指乐舞中所涵蕴之意义言”。韶乐之“善”,在于内容善,在于价值观正确。那么,孔子倍加推崇的韶乐究竟“善”在哪里?韶
其一、思想主题“善”。《论语》载:“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对舜帝的赞赏。韶乐是歌颂舜帝之德的音乐,这也是孔子推崇韶乐的重要原因,即希望借韶乐彰明自己的政治理想。熊申英认为,韶乐是舜帝治国之道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在于舜帝能够继承尧道,选贤用能,君臣和谐,这是身处乱世的孔子极其渴求而现实难以实现的。他对韶乐的推崇,寄予了圣人彰明正义的理想和对天道真理的追求。
其二、韶乐是承载社会功能的有用之乐,是发扬礼乐文化的重要途径。历代统治者在取得政权之后,就会求得民心。而礼乐教化是当时最重要的控制民众思想的手段,通过音乐歌颂统治之功,教导民众顺应上意,是维护政治稳定的重要途径。在这一时期,音乐不仅可以赏,最重要的是可以“用”,可用于
服务政治,教化民众,发挥重要的社会功能。韶乐在这一时期已经成为宫廷雅乐的代名词,成为统治者用于维护礼乐制度的重要工具。《论语·卫灵公》中孔子谈到治理国家,“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武)》。”他将历法、礼仪和音乐作为治国安邦的重要手段,与他用礼乐兴邦的政治主张相一致。
因而,孔子尤其看重音乐的教化功能。他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与乐”,其中,“礼”和“乐”是孔子政治思想和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乐”的内容和本质都离不开“礼”。孔子年幼之时已经将演礼作为日常游戏,至青年之时他已因精通礼乐而闻名于当世。他一生呼吁恢复周礼,建立有序和谐,人心向善的理想社会。“礼”是外在的行为规范方式,“乐”是内在的引导,民众的教化需要这两种途径相辅相成,才能够实现人心之和,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统一。
在这种环境下,“乐”本身也成为了一种“礼”。如“八佾”之舞只能为天子表演,诸侯、士大夫递减。可见,这种音乐所宣扬的“善”的君臣、父子等级森严的“善”,是符合礼制的“善”。孔子希望用音乐教化民众,培养出遵循礼法,美善兼具的完美君子。
余论:
孔子对“善”与“美”的区别对待以及强调美与善緊密联系、和谐统一的思想,远远超出了其所处时代其他各家的认识水平。老子在《道德经》八十一章中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老
聃将二者彻底的割裂开来,形式之美和内容之善完全孤立,成为僵化的片面的审美思想。在这一点上,孔子明显高于同时代人,他在将“美”和“善”作为独立审美思想区分之后,并未将其拆列,而是有机的和谐的糅合在一起,这种将二者统一起来的思想体现着中和之美。这一审美思想与他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一以贯之,正如他所提倡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君子修身之学,“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文学审美观点,都体现了孔子对于中和之美的推崇,也是对尽善尽美这一理论的有机补充。这一审美范畴中也包含了浓厚的政治、道德观念,对于后世影响极大。
值得一提的是,遍查文献笔者几乎不到有关于普通百姓听韶乐的记载,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普通民众难以著书发声,没有丰功伟绩,很难在历史上留下只言片字;另一方面韶乐作为宫廷雅乐,在当时森严的等级制度下百姓很难有机会欣赏到。孔子希望礼乐兴邦、以乐化民,但被他赞誉为“尽善尽美”的韶乐未能走入寻常百姓之家,终究令人遗憾。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