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江苏省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在不断发展与完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社会保险缴费的依据,是计算社会保险缴费金额的根本标准,是政府和企业对社会保险缴费作出合理分担的基础。
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划分参照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划分标准:
1、江苏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档:2080元,2010,1740元;
2、江苏省季度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档:6220元,6030元,5200元;以上3档中最低的为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江苏省最高工资标准为15万元,其中月最高工资标准为1.2万元,季度最高工资标准为3.6万元,以上2档中最高的为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高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由江苏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标准之间的平均值计算出来的,并经过政府人社部门的审核并由政府部门批准使用。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江苏省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截止2018年,以月为单位由政府部门正式确定为3165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划分参照上述最低、最高工资标准的规定,即月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和月最高工资标准12000元,其中季度最低工资标准6360元,季度最高工资标准36000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2:
1.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计算出月收入总和;
2.会保险缴费基数等于总收入除以江苏省的月工资缴费月数;
3.工资缴费月数等于江苏省年总缴费额除以月度最高工资标准(1.2万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总体来说较为简单灵活,一般以月为单位进行计算,也可以根据企业上下年度按月发展情况,灵活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及费率
1、养老保险:由企业和职工各支付18%;
2、医疗保险:由企业和职工各支付8%;
3、失业保险:由企业支付2%,由职工支付0.5%;
4、工伤保险:由企业支付1%;
5、生育保险:由企业支付0.5%;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改革有效地提高了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的公平性。根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可以保证政府、企业和职工合理分担,更客观地反映每个职工所得收入的水平,也可以分散社会经济社会保险支出对经济的影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把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划分的定位,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应用范围,提高社会保险缴费的公平性,将有助于推动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的进一步发展,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更好地保障江苏省人民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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