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海口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海口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通知,对海口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该调整旨在适应海口市经济发展和社保保障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社保缴费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稳定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险服务。
海口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调整主要根据海口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1. 养老保险:以海口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即3845.87元/月。
2. 医疗保险:以海口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即4494.37元/月。
3. 失业保险:以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4. 生育保险:以海口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即4494.37元/月。
5. 工伤保险:以海口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即3845.87元/月。
请各相关单位和参保人员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及时核实个人或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确保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拨打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