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食品【公布日期】2013.11.27
∙【字 号】鄂教高办[2013]16号
∙【施行日期】2013.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鄂教高办〔2013〕16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9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11号)要求,经高校申报、专家组评审,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湖北大学“经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7个实验教学中心为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并就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任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高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持续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推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加大建设力度。各高校要结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特点和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建
设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加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建设,加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改革力度,创新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争创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三、强化动态管理。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周期三年。建设期间,我厅将适时对各立项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三年建设期满后,根据各建设单位申请,我厅依照建设要求(附件2)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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