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
为指导全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样本采集与实验室检测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样本采集
(一)采集对象
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的外包装、装卸运载工具。对于食品和货物,各环节容许拆分的最小独立包装。
(二)采集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检测样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技能。湖北食品
(三)采样方法
1.食品与货物表面采样
对于集装箱、冷库、储运空间内的食品与货物,在各个角落及正中间设采样点。对各采样点的冷链食品、货物外包装各表面进行涂抹采样。采样时,宜使待检的物表处于非冰冻状态,采用拭子涂抹面积不低于100cm2的样本,不超过10个同类型样本作为1个混合样,置于10mL病毒采样液中。
2.环境表面采样
对集装箱、冷库、装卸运载工具、储运空间的内表面,选择人员或货物接触频次较多的部位,采用拭子涂抹面积不低于100cm2的样本,10个以内同类型样本作为1个混合样,置于10mL病毒采样液中。
采样时机为消毒处理前。对于经含氯或过氧化物类消毒剂消毒处理后需要即刻采样时,采样液应含0.2%硫代硫酸钠。对于经季铵盐消毒剂处理后的对象进行采样本时,采样液中应含增加1%吐温80和0.5%卵磷脂。
(四)样本保存
24小时内检测的样本可置于4℃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样本则应置于-20℃以下条件保
存。
(五)样本送检
样本采集后应当尽快低温送往实验室,如果需要长途运输,应携带足够的冰袋或干冰等。
1.上送样本
从事或受委托从事采样的机构负责样本采集,并上送从事或受委托从事病毒检测机构开展样本检测。检测机构将检测阳性样本上送市州疾控中心进行实验复核。市州疾控中心将复核阳性样本上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分离培养与测序。
2.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样本及毒株运输
阳性样本运输包装按A类UN2814进行,运输应当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进行。
(六)样本处置
阳性样本上送检测与保存,其他样本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二、实验室检测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采用实时荧光RT-PCR方法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中开放读码框ORF1ab和核壳蛋白N。核酸提取和实时荧光RT-PCR反应体系及反应条件参考相关厂家试剂盒说明。
(二)结果判断
以试剂盒厂家说明书提供的判定方法为准。
(三)阳性结果确认
实验室确认阳性样本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同一份样本中新冠病毒2个靶标(ORF1ab、N)实时荧光RT-PCR检测结果均为阳性。
2.同种类型样本两次重复采集的样本均能重复检测岀单靶标阳性,可判定为阳性。
三、生物安全要求
实验室活动与运输的生物安全要求,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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