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固体的测定 —— 重量法(GB/T 14415等同)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全固体含量大于25mg/L的天然水、冷却水、炉水水样的测定。
方法原理
  水中全固体是溶解性固体和悬浮物的总称。取一定体积的水样在一定温度下蒸发至干时便可称得全固体的质量,进而可计算出水样中全固体的含量。
分析仪器
3.1 移液管(2550100mL)。
3.2 恒温水浴锅。
3.3 烘箱和干燥器。
3.4 蒸发皿100200mL
分析步骤
4.1 移取一定量充分摇匀的水样于105110℃已烘干且恒重的蒸发皿中,置于100℃水浴锅上蒸干;
4.2 将已蒸干的水样连同蒸发皿置于105110℃的烘箱中,烘干2h
4.3 取出蒸发皿放在干燥器内冷至室温,迅速称量
4.4 于相同条件下烘干0.5h,冷却后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恒重。
分析结果
    水样中全固体的含量按下式计算:
    全固体(mg/L)=(m1-m2)×106/ V
    式中:m1--残留物与蒸发皿的总质量, g
          mb总0012--蒸发皿的质量,mg
          v--水样的体积,mL
注意事项
6.1 在蒸发过程中注意不要使水样沸腾。
6.2 为防止环境中杂质的污染,应在蒸发皿上放置三角架,并加盖表面皿或防护罩。
6.3 水浴锅的水面不能与蒸发皿接触,以免沾污蒸发皿,影响测定结果。
7  附注:本方法与GB/T 144152007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