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政办发〔2010〕14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创建全国国土资源
节约集约模范县(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滨海新区管委会,临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行、社,市各直属单位:
为顺利实现2010年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的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的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门市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领导组,领导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姜 龙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建新 副市长
郁 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尹 平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毛炜峰 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天补镇党委书记
吴 辉 临江新区管委会主任、临江镇党委书记
成 伟 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东灶港镇党委书记,蛎岈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李冠斌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思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顾建兵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少康 市国土局局长
屈宝田 市国土局党组书记
施惠东 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蔡建新 市财政局局长
何 新 市教育局局长
陈 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邵成礼 市统计局局长
赵国兵 市工商局局长
袁 宏 市地税局局长
俞 华 市国土局副局长
陆澄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陆冬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国强 三和镇镇长
黄丽华 德胜镇镇长
徐 赟 海永乡乡长
曹洪新 三厂镇镇长
张 华 常乐镇镇长
张 鸣 麒麟镇镇长
岑炳华 悦来镇镇长
徐秋华 三阳镇镇长
袁 标 四甲镇镇长
施 泉 货隆镇镇长
沈 序 王浩镇镇长
龚益美 余东镇镇长
王碧君 树勋镇镇长
王 帆 包场镇镇长
何雪峰 正余镇镇长
李 勇 万年镇镇长
宋兵辉 刘浩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江少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俞华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82268320)。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创建 领导小组 吴辉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众团体。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印发
共印70份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