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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 买过保险的人或许碰到过这么一种情形:几年前买的保单,搁置今日,总被某些保险代理人或保险营销员劝退保或减保,“现在我们新出的一款保险产品,保障内容更全,保费也更便宜,有兴趣的话可以考虑下”,然后让你再购买一份新保单。保单“退旧买新”,这样的做法明智吗?
背后另有玄机
历来保险产品的更新迭代脚步就从未歇息。
拿平安福保险产品来说,2013年推出,保障30种重疾、8种轻症。2015年产品升级,将重疾险保障扩展为45种,2016年继续升级加码,将重疾和轻症种类分别升至80种和20种。2017年,先是升级少儿平安福,又在年末推出平安福2018版。
就同一公司的一种产品,年年都在变化,而百十家寿险公司推出的产品都在竞争。有些新产品号称保障内容基本相同,可是保费只要过去的2/3或1/2,乍一听好像很划算,但只要冷静下来想想,保额、保障范围都一样,保费怎么能少这么多呢?
业内人士说,这很可能是销售人员的说话技巧。比如虽然年缴保费降低了,但缴费的年数增加了。原本每年1万元保费,缴费20年,现在每年7000元保费,需要缴费30年,算下来投保人还真没占到什么便宜。还有在同样保费的情况下,看上去重疾险的种类数量增加了,但其实只是对原本的疾病进行了细分,比如把癌症拆分为乳腺癌、胃癌、肺癌等。又
或者是加入了一些原本发病率就比较低的疾病,看似保障范围扩大了,其实没多大变化。
退休年龄延迟后,旧保单的养老险是55岁后每月领取500元,新保单的养老险需要等到65岁才可以每月领取1000元,怎么能说后者一定会领取更多呢?
所以,在碰到销售员鼓动自己“退旧保新”之前,一定要多方综合考虑和权衡。
诱导与业务考核有关
实际上,之所以每次有新品推出,有部分销售人员鼓动投保人“退旧买新”与业务指标不无关系。“有的是营销员出于考核压力采取的办法,‘退旧保新’能产生新单保费收入;有的属于客户感觉保单收益不理想就有退保的想法,营销员继续向其推销新保险。”业内人士分析说。
事实上,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17年,部分寿险公司的退保额成倍增长。例如,某寿险公司的退保金从2016年的1.49亿元增至2017年的35.92亿元,另一寿险公司退保金达到22.29亿元,同比增长190%,
还有的公司退保金突破100亿元,同比增长57.6%。
退保损失八成保费
对于投保人来说,退保未必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如果买
的是长期型保险,在投保后两三年内选择退保,会损失不少
文/本刊记者 吴 辉
对于投保人来说,退保未必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如果买的是长期型保险,
投保后两三年内选择退保,会损失近八成保费。
警惕保单“退旧买新”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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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能够拿回的现金价值非常少。以投保某产品为例,每年保费4500元,缴费3年,共计缴费1.35万元。如果选择退保,只能拿回现金价值2841元,损失八成保费。
退保除了有经济损失,还要考虑退保后,是否还有资格购买保险。如张先生28岁时给自己买了一份5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34岁时经人推销,看中了新的产品,想把老产品退掉,这时要不要退,首先不是看新产品有多好,而是看28~34岁之间有无新增疾病历史,如果有,这些历史是否会影响投保新的产品。
除了退保,也有保险销售人员诱导消费者对旧保单进行减保。所谓减保,也称部分退保,指在保险期内,经投保人申请,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同意降低保险金额的行为。
保监局提示“退旧保新”陷阱
对于“退旧保新”的违规行为,北京保监局及时进行了风险提示:消费者要做到四个心中有数,避免落入“退旧保新”陷阱。
一是对自身保险需求做到心中有数。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同时,保险产品侧重于风险保障,消费者不宜把保险同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片面比较,更不能把保险当成其他金融产品的替代品。
二是对销售人员鼓动“退旧保新”的理由做到心中有数。销售人员往往会以旧保单收益低、公司回馈老客户的福利等理由鼓动消费者“退旧保新”。消费者不应轻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应该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渠道核实销售人员理由的真实性,切勿盲目跟风减保或退保。
三是对“退旧保新”产生的损失做到心中有数。减保或退保会影响原有保单收益和保障,并可能产生退保损失。在鼓动消费者“退旧保新”时,销售人员往往避重就轻夸大转换新合同的好处,而故意隐瞒旧保单减保或退保产生的损失。消费者应该认真了解“退旧保新”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理性选择。
四是对新保单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同的保险产品,缴费期限、保障范围存在差异。消费者应当仔细阅读新产品的保险条款,了解新产品的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保障期间、保障范围等信息,认真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回访,及时
行使犹豫期权利,避免蒙受损失。
1 Jul. 2018
吴辉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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