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府办〔2008〕15号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长宁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调整长宁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曾 健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曾从钦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吴辉组 长:贾利华 县政府副县长
李尔林 县政府副县长
陈丽蓉 县政府副县长
刘 拯 县政府副县长
许 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 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 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
办主任
刘大雷 县监察局局长
彭 诚 县财政局局长
熊学齐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秦孟刚 县人事局局长
陈志刚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 理 县民政局局长
曾 广 县卫生局局长
陶于刚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友权 县审计局局长
吴辉智 县司法局局长
雷 彬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海涛 县交通局局长
李洪杰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王文华 县环保局局长
牟汝彬 县农业局局长
赵晓勇 县水务局局长
魏世军 县林业局局长
余益友 县教育局局长
李 庄 县科技局局长
潘林虎 县城管办主任
张思均 县安监局局长
兰 兵 县农业机械局局长
刘世满 县畜牧局局长
王 宇 县粮食局局长
张 彬 县档案局局长
邓崇德 县旅游文体局局长
卢 斌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文乔 县招商引资局局长
周仕勇 县社保局局长
齐国伟 县就业局局长
李华林 县气象局局长
黄炳华 县工商局局长
唐 勇 县质监局局长
李国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唐昭文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李正明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鸿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由黄彬任办公室主任。
二OO八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法制 机构 设置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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