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0.11
∙【字 号】萍府办字[2010]181号
∙【施行日期】2010.10.11
吴辉∙【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0〕18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确保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以下简称“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重新核发〈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通知》(赣府法办发〔2010〕28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定于近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事项
1.培训对象: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及部分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详见附件3)。
2.培训时间:10月18日至11月2日,共分六期、每期培训时间为两天。
3.培训地点:鹅湖宾馆大会议室(市委组织部培训中心)。
4.培训费用: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培训费为每人250元,工本费为每人60元。
5.培训报名:各单位于10月14日至17月日向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缴纳培训费和工本费并领取培训资料。
6.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申请表》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申请表》电子表格(Excel格式)(详见附件1、2),并在10月14日至10月17日随《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申请表》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申请表》提交领证人员的2张正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领证人员姓名(字体需清楚,易辩)。由于此次“两证”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印制,因报送照片材料不符要求,影响证件制作的,由报送单位承担责任。
(2)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能申领执法证。
二、考试事项
1.考试对象:参加培训人员
2.考试时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时-11时30分
3.考试地点:萍乡二中
4.考试费用: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考试费用每人50元,各单位于10月14日至10月17日向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缴纳考试费。
5.注意事项
(1)各单位于10月25日-10月29日到市政府法制办领取准考证。
(2)考试内容以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行政执法教程》为考试内容。考试试卷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印制,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不合格的,可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补考,考卷由省政府法制办命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补考须重新交纳考试费每人50元。
(3)考试合格者,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核发行政执法证件。未领取新的执法证的人员不
得上岗执法。
三、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只参加本市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行政执法证件由其上级部门统一向省政府法制办申领。
附件:1.填写《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申请表》、《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申请表》的要求
2.江西省行政执法证数码相片技术要求
3.培训安排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填写《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申请表》、《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申请表》的要求
各行政执法单位上报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时,要注意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发放的范围,不能随意扩大。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范围: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负责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从事
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行政执法部门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附件2:
江西省行政执法证数码相片技术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到照相馆拍摄数码相片时,请将该数码相片技术要求提供给照相馆,由其技术人员参照技术要求对相片进行调整。
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相片 数码相片为通过至少500万像素的数码照相机采集的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头像,有制式服装的应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背景为白,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图像文件要求:数码相片为jpg文件式的压缩图像,相片的文件大小一般在76KB左右,该图像像素规格为:472像素(宽)X630像素(高),文档大小:2.4cm(宽)X3.2cm(高),分辨率500dpi,24位真彩,品质为8。
存储时压缩品质在6-8左右
照片处理完毕后,保存照片,下载《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申请表》或《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申请表》(Excel格式),选定“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单元格,选择工具栏中“插入”“图片”选项中的“来自文件选项”,选择处理好的照片,即可插入申请人员电子照片,调整照片大小使照片大小适合单元格。
附件3:
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从10月18日-11月2日止,培训分六期进行,一期两天。
第一期:(10月18日-19日)229人
市农业局:25人
刘汉忠、林庆、陈国球、兰海娇、易国辉、周建兴、邓中秋、施任萍、文利华、吴素琪、邓兴、黄柯、周菲、吴丽红、刘素军、谢小彬、胡树明、陈全萍、杨磊、杨启生、胡树萍、陈武萍、习春萍、肖春、刘永高
市环保局:31人
何绍鹏、贺小清、郭智萍、李萍球、吴哲、欧阳军、彭龙、张琪、张之龙、王林烨、周正生、吴耀明、陈格莉、皮钧、刘浩宇、温绵传、辛朝、刘澍、易勇、刘芝辉、彭依民、李兰、陈梅、刘玉珍、姚晓、刘新明、陈锋、彭永根、温翔、吴光勇、黄军
市财政局:9人
曾国祥、刘绍庭、朱系、邢慧鸥、李秀兰、曾文、赖庚云、周宜、肖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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