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竞赛中的对手关系
作者:王贤
来源:《体育时空》2017年第05
        中图分类号:G80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705-000-01
        摘要 人们经常能观看甚至参加一些大大小小的运动竞赛,无不为运动竞赛中运动员激烈的竞争而欢呼,但是运动竞赛中运动员之间的关系即对手关系到底是什么,只是简单的竞争吗?本文浅谈自己对运动竞赛中对手关系的理解,认为对手关系不是简单的竞争,而是既竞争也合作,是两种关系的总和,更是一种对等的关系。
        关键词运动竞赛 对手关系
        运动竞赛是按照特定的规则,运动员们在裁判员的监督执行下完成的竞赛。这一定义告诉我们:运动竞赛是一场竞技较量;运动竞赛必须有若干参加者,参加者可以为运动员个体,也可以为运动员集体;运动员在竞赛中必须按照制定出的规则进行比赛,然后经过裁判员的审判后评判出结果。所以世界上的所有运动竞赛,无论大至奥运会、世界杯,或者是校
园里组织的趣味比赛都是由参赛成员、组织者和活动条件三者组成。在这三个子系统的各个因素中最重要的无非是运动员、裁判、规则,这三个因素是一场运动竞赛不可或缺的条件。下面我想谈谈自己对运动竞赛中的运动员之间的关系即对手关系的一些拙见。
        一场完整的运动竞赛里,对手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任何一场运动竞赛都有一定数量的参加者。在比赛中,参加者之间则互为对手,按统一制订的规则进行竞赛,通过一系列的竞赛行为,分出强弱、优劣,优选出最出的选手。一场运动竞赛的结果必定是残酷的,胜利只会属于少数人。无论多大的比赛都尊崇这样的原则,无一例外。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对手的关系变得扑朔迷离,对手是获得胜利的障碍者,还是取得胜利的促进者,这两种说法是目前关于对手关系的存在的两种看法。我十分推崇一种说法,就是将对手视为你的促进者才是一场健康的运动竞赛。
        “对手是指势均力敌,相互争胜的双方。对手之间必然少不了角逐,当然这也是运动竞赛的特点之一。在理清对手关系的前提,我们有必要更好的理解一下竞争的含义。何为竞争,竞争是战争吗?答案是否定的,竞争完全不同于战争。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所以人们总是把商场比作战场,将商场上的竞争对手视为战场上的死敌,把竞争当作了战争,对
手之间不可避免的发生争夺市场份额的战争。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竞争不是战争,实际的商战中,竞争并非总是你死我活的生死较量。相反,对于企业来说,市场上有几个竞争对手,有时不但没有削弱企业的盈利,反而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竞争对手往往会给人带来一种压迫感和强制力,促使自身的不断提高来应对他之外,竞争对手还有着人们浑然不知的好处。古人郭象给出竞争的表述是并逐曰竞,对辩曰争。对竞争浅显的理解可以看出其中不免包含着目标、对手、规则、竞争意识、对等性等含义。一些研究者认为竞争是指个人或者集体为了共同达到某个目的或者获取某种物质而进行的努力,当然这种目的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其中可以看出竞争的特点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竞争的目的必须是相同的,不然没有竞争关系而言;2.这个追求的目标必须是较少的和比较难得的。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可轻易的得到的东西没有竞争的必要;3.吴辉竞争大多是一种积极的关系,参与者是为了同一个目标,而不是了排挤反对其他参与者;4.竞争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进行。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混乱的秩序下不可能会有一个良好的竞争态系,譬如金融领域,没有法律与行业规则的保护,从这里滋生的竞争必将演变为与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