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迎奥运百名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奥运氛围,弘扬奥运精神,倡导健康和谐发展理念,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享受体育运动带来的快乐。区体育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山区迎奥运百名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房山区迎奥运百名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
名誉主任:  路建华    区体育局局长
    :  刘福成    区体育局党组副书记
:  王淑敏    区体育局体科科长
韩云平    区体育局宣教科科长
委  员:  胡洁莹    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孙  侃    区体育局社体中心主任
杜良玉    区体育总会秘书长
王  明    区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井庆杰    区体育局市场管理科副科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韩云平(兼)
成    员:  金永男  隗永国  周  梦  贾有雄  石海涛
职责:负责此次房山区迎奥运百名体育之星的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及事迹资料审核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房山区籍及在房山居住或工作三年以上的公民。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2)热爱体育,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 具备一定的体育知识与体育常识,能够带动影响其他人参与体育健身;
(5)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
(6)无不良嗜好;
(7)众公认。 
迎奥运四、评选工作安排
房山区迎奥运百名体育之星评选活动,以“健康、和谐、发展”为主题,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2008年1月15日前)成立房山区迎奥运百名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制定工作方案。
(二)宣传动员及报名阶段(2008年1月15日—2月20日)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在本辖区及本系统内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按照评选条件由单位推荐或自荐,填写房山区迎奥运百名体育之星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附后)(也可到区体育局宣教科领取推荐登记表,或登录区体育局网站(v/)首页公告栏下载表格被推荐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另提供不少于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登记表及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均加盖工作单位(社区)公章。
2、须提供五寸彩工作照或体育运动时的照片2张以上。
3、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三)初选阶段(2008年2月21日—3月5日)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对被推荐人进行筛选后,于3月5日前统一将推荐表连同照片、事迹材料(电子版)报区体育局宣教科522房间,联系人:韩云平,电话:89367926,邮箱:tiyu@v
(四)复选阶段(2008年3月6日-15日)房山区迎奥运百名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对
被推荐人的简要情况和事迹进行核实审查,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100名体育之星。
五、评选结果和表彰
1、评选结果将在房山体育局网站、《房山报》公布,并专电通知本人。
2、由区体育局命名表彰房山区迎奥运百名体育之星颁发奖杯、证书及奖品。(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将其作为迎奥运、促和谐,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广泛宣传、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00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