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享受政府规定当地领取工资(税前工资额)的50%以内,最高时福利补贴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
(2) 具体支付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每个省份实际情况规定。
2、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资格
(1) 已落实职工生育服务申请制度;
(2) 身体持续健康,未患有妊娠期疾病;
(3) 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按国家规定的参保要求;
(4) 职工满足申请条件;
(5) 工作满6个月以上;
(6) 职工能正常上班生产,具备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资格者;
(7) 未报销商业医疗保险.
3、申请流程
(1) 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以直接向当地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社保卡,婚姻证明,劳动合同书,结婚证明,社会保险或者按国家规定的参保要求,生育服务申请表;
(3) 材料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中心会上报市级“三支一扶”办,经审核批准后,由市级定期提取资金发放给申请人;
(4) 也可以向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局申请,经审核后直接向申请人发放生育补贴;
(5) 申请后需要定期复查,确认是否满足申请的事实条件;
(6) 申请人在申请这次生育服务后,无需用人单位单独向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比例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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