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十届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
艺术专业技能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全面考察参赛选手的中国舞表演或钢琴演奏技术技巧、剧目表演或器乐演奏、理论应用、拓展创造等综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引领推进高职中国舞表演与钢琴演奏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为选拔和推出优秀高等舞蹈与钢琴演奏人才提供广阔平台。
三、比赛方式和参赛资格
(一)比赛方式
1.本赛项包括中国舞表演和钢琴演奏2个分赛项,均为个人项目。参赛表演形式分别为独舞或独奏。中国舞表演舞种为中国民族民间舞或古典舞;钢琴演奏(中外乐曲)不限。
2.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院校配领队1人,中国舞表演和钢琴演奏两个分赛项分别限报3名选手。每名参赛选手指定1名指导教师。
3.比赛分预赛(选拔赛)和决赛。预赛由各院校负责,自行组织,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决赛由2017年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和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执委会统一组织。
4.决赛分两轮进行。全体选手参加第一轮比赛。比赛结束,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第二轮比赛结束,将两轮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总分,按总分高低决定选手获奖等次。
(二)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本科院校高职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资格审查由各院校负责,若出现违规现象,则取消该选手比赛成绩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四、比赛内容
(一)中国舞表演分赛项
第一轮比赛(全体选手参加)
1.剧目表演
自选中国舞剧目一个,现场表演。时间6分钟以内。重点考察选手的舞蹈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
剧目须选自公演过的中国舞成品剧目,与教学相结合。推荐从参加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的优秀教学剧目中选择。
2.技术技巧展示
以分组进行基本功训练课的形式,现场展示选手的中国舞技术技巧(控制、跳、转、翻)能力。每组12位选手,时间第十届全国舞蹈比赛20分钟。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基本功水平。
基本功训练课以中国舞表演专业高职一年级或五年制高职四年级第二学期教学内容为基准。
第二轮比赛(60%选手参加)
3.舞蹈编创与表演
选手现场抽取一段音乐(时长2分钟以内),在指定场所和规定时间(1小时)以内,根据音乐独立编创舞蹈小品一个;而后在舞台表演。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拓展和创造能力。
舞蹈小品可以徒手表演,也可以使用道具,统一由执委会提供扇子、手绢、水袖3种道具供选用;每位选手抽取的音乐不相同。
4.编创答辩
表演结束后,选手现场阐述舞蹈小品主题、创作构思、音乐情感、动作编排、表现手法等,时间3分钟以内;评委可针对选手的舞蹈表演和编创阐释提出『2个问题,选手随即回答,时间2分钟以内。重点考察选手的创造思维、理论素养和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
(二)钢琴演奏分赛项
第一轮比赛(全体选手参加)
1.乐曲演奏
选手自选乐曲1首,现场演奏,时间8分钟以内。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
乐曲曲目要求:结合教学曲目。(中,外独奏乐曲均可,不含练习曲,复调乐曲,奏鸣曲,协奏曲,组曲,变奏曲等)
2.视唱练耳
分为“听音”与“视唱”两项内容。“听音”要求参赛者根据钢琴弹出的标准音和弦,说出其性质;“视唱”要求参赛者现场抽取视唱题一题,准备一分钟时间,而后完整视唱一遍。重点考察选手的音乐素质和视唱能力。
第二轮比赛(60%选手参加)
3.专业拓展能力(即兴伴奏)考察
选手在即兴伴奏作品题库中抽取规定小节曲目旋律,并根据旋律即兴伴奏。重点考察选手
的专业拓展和复合能力,主要有:对旋律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即兴伴奏能力;综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五、比赛规则
(一)共同规则
1.参赛队统一使用某某学院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其他组织名称。
2.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参赛剧(曲)目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
3.参赛舞蹈剧目凡使用伴奏碟的,须自行制作成音乐文件(统一为MP3格式),在决赛前按执委会指定时间上传至指定邮箱。参赛期间选手练习时伴奏音乐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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