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方直播室》看辩论型电视谈话节目的问题及对策
李光辉
【摘 要】近几年来,辩论型谈话节目在国内悄然兴起.这些节目大多选择社会热点作为节目选题,逐渐受到观众的热捧.然而,辩论型谈话节目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不少辩论型节目逐渐偏离其初衷,沦为精英表演的场所,真理无法越辩越明,时舆论的良性引导作用有限.要促进辩论类节目的良性发展,必须在加强选题策划、改进发言机制、制定相关规则等方面多下功夫.
【期刊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
【年(卷),期】2013(029)004
【总页数】3页(P126-128)
【关键词】辩论型谈话节目;舆论引导
【作 者】李光辉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建福州3503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222
一、辩论型电视节目概述
(一)辩论型电视节目的发展脉络及背景
西方历来有演讲和辩论的传统,辩论在社会运行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社会管理到总统选举,辩论随处可见。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曾说过:“民主是从谈话开始的。”辩论型电视节目最早诞生于美国,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辩论类广播节目发展成熟,而辩论型电视谈话节目则是在广播辩论节目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六十年代以后逐步成熟。国内辩论型电视节目的出现和发展是近几年的事情,这与社会大环境的变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一方面,近年来政治氛围更加宽松,社会管理更加理性,这些都为辩论型电视节目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各种价值观念正发生着激烈的碰撞,辩论型电视谈话节目恰好为公众提供一个表达观点、自由交流的平台,一定程度上体
现着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领域的功能。近年来国内出现的辩论类电视节目主要有: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山东电视台的《开讲天下》、东方卫视的《撞击》和《东方直播室》、上海东方卫视的《大声说》、央视财经频道的《对手》等。
(二)辩论型电视节目的概念
史可扬教授将辩论类谈话栏目定义为:“从栏目形态来说,辩论类电视谈话节目,主要是谈话人在演播现场就某个话题展开讨论、交流、评说和争辩,提出各自的观点和看法。话题的选择在此至关重要,它关系到谈话人参与电视谈话节目的热情和兴趣,同时又直接影响着节目现场外观众的情绪,进而影响电视谈话节目的效果,而多种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设置都体现出节目内容的多样化、多元性和包容性。”[1](P29)石长顺教授提出:“讨论型谈话节目,是就某一抽象话题,通过嘉宾和现场观众的讨论、辩论进行思想和观点的交锋。节目最后一般没有定论,而是把判断的权利留给观众,给观众以思考的空间。”[2](P267)笔者较为赞同石长顺教授的定义,但是相对当前的电视节目实践来说,这个定义在关于辩论人员的组成、节目出发点等方面都还不完善。
二、从《东方直播室》看辩论型节目的问题
(一)《东方直播室》概况
《东方直播室》是上海东方卫视2010年3月开播的一档新闻辩论节目。节目首先通过短片方式介绍新闻背景,然后邀请新闻当事人以及相关嘉宾,针对新闻事件相关的话题展开辩论。“话不说不清,理不辩不明”是《东方直播室》主持人在节目里的开场白,也是节目的宗旨。与同类型辩论节目相比,《东方直播室》最大的特点在于采用“嘉宾+现场观众+当事人+网络观众”的辩论模式。这样,既保证了意见的代表性、多元性,又把互动发挥到了极致。
(二)存在的问题
第一,选题盲目跟风,主题缺少挖掘。新闻每天都有,热议的事件也经常出现,但不是所有引起热议的话题,都应该进入电视辩论节目的选题范畴。《东方直播室》在话题选择上,就存在盲目跟风的问题,把一些属于街谈巷议、缺乏真正启示意义的辩论话题拿到节目中来。例如《整容,我错了吗?》、《该不该吃猫肉》、《父母放弃救治闭肛女婴,该不该?》等几期节目虽然辩论现场也很热闹,但是,话题本身明显缺乏辩论的价值,引发思考的作用非常有限。有些话题虽具有辩论价值和引发社会思考的作用,但是,由于主办
方缺乏对于主题的深刻挖掘,使得辩论要么就事论事流于形式,要么偏离主题、背离初衷。例如《学校该不该开设性教育课程》这期节目,大家的争论都集中在“有没有必要在学校招聘专职的性教育老师”上,辩论没有超出新闻事件本身,无法碰撞出对社会有启示的观点和见解。在《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你会搀扶吗?》这期节目中,花大量篇幅介绍吴后祥多次义举后的不幸遭遇,上演了一场悲情戏和感恩戏,把现场弄得眼泪横流,而真正要讨论的话题却被搁置。这类节目只是像平面镜一样直接、简单地反映着百姓生活中的家长里短,节目充斥着悲天悯人的情怀,却缺乏应有的理性和建设性品格。
第二,沦为精英嘉宾的秀场。辩论本应是针锋相对、咄咄逼人的反驳与论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的观点都将被重新以更加理性的方式加以认识,双方的观点都将被批判和补充,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将被更深入地理解和认识,最后,各种意见达到一种均衡状态,原本偏激或片面的认识更趋于理性[3]。然而,《东方直播室》之类的辩论型电视节目有沦为精英嘉宾口才表演的秀场之虞。
《东方直播室》刻意营造开放式的辩论环境,不仅有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到场,节目过程中还会邀请有类似经历的人阐述自己的观点,同时还有现场观众发言,以及与天涯社区旗下1
00多个论坛合作,观众可以通过网络和手机参与节目互动,还有四名现场主要嘉宾。然而,这样的辩论环境并没有打造出真正多元化的谈话场。场上真正拥有话语权的是四名主要嘉宾。这些嘉宾包括大学教授、记者和资深媒体人等,他们往往具有丰富的知识和阅历,头脑清晰,语言的组织和表达能力超强,属于精英人。比如黄欢,她除了参加《东方直播室》之外,还参加深圳卫视的《22度观察》和上海台《大声说》等辩论节目,而她不过是走秀“名嘴”中的一个。与“名嘴”们相比,其他普通参与者只具备“打酱油”的水平,在辩论中一旦受挫就很容易归于沉默,现场就此沦为精英们互相攻诘的“口水秀”。另外,节目的发言机制有失合理,观众和网友并不能随时直接参与到辩论中,只能在中间环节针对个别问题做“一次性”发言,缺少多回合辩驳的机会。
第三,辩论缺乏规则,口水战缺乏启发性。由于辩论节目时常会出现观点的激烈交锋,倘若没有一个辩论规则,往往容易演变成吵架,俄罗斯的电视辩论型谈话节目中甚至出现过嘉宾打架的状况。而主持人为了强化对抗的激烈程度,在嘉宾做无关紧要争吵的时候,往往不作为,甚至煽风点火,极力突出辩论嘉宾之间的不同之处,甚至采用挑拨离间的方式,调动情绪,诱使他们做出一些非理性的举动,导致现场成为骂场。
比如《家庭暴力谁之过?》这一期,澳大利亚嘉宾海蒂在批评李阳殴打其妻的行为时,无意中用了“乱七八糟”这个词,李阳就抢过话说:“不要用这种词,我会向你攻击的,你注意点。你要是不客气的话,我也会不客气。”海蒂便问:“怎么?你也敢打我?”李阳说:“你想试一下吗?”在《大学生工资不如农民工合理吗?》这期节目中,郭松民在批评黄欢没有顾及员工工资要求时说道:“黄老师我觉得你开公司不能没有人性。”之后又数次指责黄欢“没有人性”。以上这些语言上的较真,甚至是直接的人身攻击,不但缺乏启发意义,更有悖道德规范,这和辩论节目的初衷显然背道而驰。
三、关于辩论型节目良性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选题策划,挖掘主题深度
辩论节目既要强调新闻性和冲突性,又要注重健康性和普世性,选题时要对当前的热点新闻进行冷静和理性的思考,要体察普通百姓的生存状态和精神困惑。要关注各种各样人的命运,关注普通人内心的不同感受,关注与他们生活联系的社会大背景的变迁。美国的辩论节目《奥帕拉·温弗莉秀》几十年长青的秘诀,正是在于节目一直致力于通过对社会公共事务与公共话题的关注,建构一个开放、真实、理性的谈话空间,在社会中有深远的影响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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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型电视节目应该做到对选题进行深度挖掘,探讨新闻背后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给观众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在舆论引导上发挥作用。比较起来,《一虎一席谈》的选题挖掘就比《东方直播室》做得好。针对李阳家暴事件,《一虎一席谈》对选题的挖掘较为深入,节目谈到“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真的能解决家暴现象吗?家丑不可外扬的中国文化,法律会不会水土不服?”这些都是直面新闻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在节目中还针对全国人大今年首批立法立项论证项目《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面对同一个选题,《东方直播室》虽然请到了当事人李阳本人,但是,节目在琐碎的争吵中进行,辩论浮于表面,缺乏深度,少有启发性的内容。
(二)拓宽辩论嘉宾范围,合理设置发言机制
一档辩论节目要构建多元思想激烈争锋的公共话语空间,就应当丰富嘉宾的来源,囊括各界学者、专家、名人和当事者、普通人,这样才有可能形成一个舆论场。《东方直播室》等辩论型电视节目所请的嘉宾往往范围有限,几个社会学家、大学教授、资深媒体人常常辗转于各个辩论节目到处走秀。这些人确实阅历丰富、能言善辩,仿佛碰到什么论题都能
说得头头是道,但这绝不意味着道理就掌握在他们手中。人的视野、知识、能力都是有限的,社会有不同的领域,每个领域都有每个领域的专家,辩论型电视节目中应该多些专家的身影,而不能总是那几张老面孔应付所有问题,使得辩论型电视节目成为知识传播、舆论引导的高地,避免成为少数精英的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