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形象
[内容摘要]:2000年来自雪山高原的巴蜀才子阿来的一部《尘埃落定》以其艺术性和传奇性捧走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作品的主人公傻子又让所有的读者耳目一新:他的命运构成了小说的情节主线,傻子的波折经历和人生沉浮再现了处于土崩瓦解时的土司制度的衰亡历程。
关键词:尘埃落定; 阿来; 傻子
目 录
一、前言 …………………………
《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形象
2010级 汉语言文学 李娜
一、前言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种不成文的规律常常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当某个人思想与众不同,说出
的话不符合我们惯有的思维方式,即使是再聪明的人,他一旦有了这种超前的思维和行为,也会被无可置疑的认为是个傻子。
傻子二少爷便是这种惯有思维的有力诠释。他是麦其土司醉酒后和他的汉族太太所生,天生一副浑然的傻子样,一咧嘴,涎水就从嘴角掉下来,还有一双目光呆滞的眼睛。甚或在很多个早晨醒来的时候,都会陷入一种迷失状态:“我是谁?我在哪里?”基于这些看似异常的举止,人们怀疑他的脑子有问题,连他的亲生母亲也不例外认为他傻。他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对于别人称自己为“傻子二少爷”也觉得无可厚非,他似乎心甘情愿地做一个傻子。尽管他傻气十足,还是受到了土司父亲的宠爱和哥哥的悯爱。
然而“傻子”毕竟生在、长在土司文化环境中,饱受了土司文化环境的熏染。他从小体会到,虽然自己是个傻子,但父亲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他身边的其他同龄人都是他的“小奴隶”,潜意识中,有种身为人主的优越感。因此,侍女不来给他穿衣服,他就会大声叫嚷,以发泄心中不悦。第一次成功而且完美地指挥的一场战斗始终让他记忆犹新,并且有种难以名状的成就感。“我”就对奴隶们发出了第一个命令:“我们去捉画眉。”在没过多久之后,他又向对他有养育之恩的奶娘发出他一生里比较重要的命令:“你这个巫婆滚下楼去吧!”
傻子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物,他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负着智慧的化身。他在许多小事上看起来甚是糊涂,常人能正确认识或接受的事,他往往表现得令人啼笑皆非,人们自然而然形成了二少爷“傻”的心理定势。“傻子”外在形象更像个婴儿,需要什么就要什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口无遮拦,就连做爱也不避讳。他的一生都与女人联系在一起。土司太太是傻子的母亲,是一个汉人,她曾是一个,被别人买来送给麦其土司。她是个虚伪、有心计、喜欢权力的女人。虽然她也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傻子,但她仍强烈地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土司继承人,但自己的傻儿子对母亲的引导并不迎合,却时不时在众人面前将自己的“傻”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使他的母亲痛苦而且绝望。
作为男人,与傻子有肌肤之亲的女人主要有:侍女卓玛、侍女塔娜和妻子塔娜。其中卓玛是傻子的“男女老师”,是时傻子十三岁,卓玛十八岁。傻子是喜欢卓玛的,对卓玛的感情是率真的。于是他站在屋子当中,大声宣布“我-喜-欢-卓玛”。这种情感一直延续着,直至卓玛嫁给银匠后,傻子要去边寨时,仍不忘把卓玛带在身边,目的之一是想让其生活好一些。就连在牧场上与姑娘在一起时,他的脑海中还闪现着卓玛的影子,他也恍若是和当年的卓玛在一起。我们能体会到他对女人情真意切的一面。
傻子生命中另外两个女人便是两个塔娜。第一个塔娜很丑,但傻子在其身上表现了极大的兴趣,他美丑不分,使人感觉到他对女人的无所选择的“傻”。对美女塔娜,因为粮食问题,他通过耍手段将其弄到手,但与这位美艳绝伦的土司女儿并没有产生真正的爱情,塔娜在没有选择的条件下不得不作“傻子”的媳妇。在“傻子”一步步接近权力的制高点时,她顺从并开始喜欢他,但当自己的傻子丈夫最终没有做成土司,作为妻子应该给予丈夫最深切的安慰和关怀,而塔娜却是背叛了丈夫,同大少爷鬼混在一起。但此时的傻子对此视而不见,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最后,美塔娜只是他发泄性欲的工具而已。因此,他的一生与女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些女人把他当作不可理喻的傻子,对他或同情或利用。其实,他的心目中,女人不是人,至少不能算是真正的人,女人是下贱的,是蛊惑人心的如同花一样的东西。她以侮辱她们为快事。利用她们实施自己的夺权计划,占有她们满足自己的欲望,牺牲她们以拉拢自己的亲信。傻子在女人身上所花的心思实际上是他通过女人玩弄权术而已。傻子通过对女人所表现出来的“傻”掩饰了他勃勃的政治野心,也正是他玩弄政治的高明所在。这种外在的“傻”使他在“傻子”的名号下充分地展示自己的政治才华。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有了极强的权力欲望,也渐渐品尝到权力的滋味。尤其是13岁那
年与母亲一起的那次声势浩大的出行,让他第一次萌生了“高高在上”受人追捧的权欲,这是土司家儿子成年后必修的一课。他骑在高高的马上,前呼后拥,身旁是一阵阵热情如火的欢呼,男人们给他行脱帽礼,姑娘们送给他灿烂如花的笑容。在一路经过的地方受到了隆重地礼遇,让他情不由衷的发出“啊,当一个土司,一块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是多么好啊。”的感慨。于是,学着父亲和哥哥的样子对下人说话时举一举手,他便“觉得手里真有着无上权力,心里十分受用。”
“傻子”特别的出身决定了它和土司制度是分不开的,是绑在一起的。麦其土司为打败汪波土司而引进外援,汉人帮麦其站稳了脚跟,同时也带来了新鲜事物——。麦其领地上的如火如荼的花使麦其家更加强大,而傻子真正进入土司生活而开始认识、懂得生活,也是作为牵引而开始的。麦其家的大少爷一定程度上具备做一个土司的素质,英勇善战,聪明能干,是人们眼中天经地义的土司继承人。而被土司家族忽略的“傻子少爷”的初露锋芒就使哥哥忐忑不安起来,从而对这个弟弟嫉恨起来,对权力的欲望开始像涌动的河水一样在看似繁盛而温存的麦其土司家族内掀起了波澜。一种人性的本能使傻子与哥哥间下意识地开始了较量。当聪明能干的哥哥不断以英勇善战而连连获胜;信心百倍的以光荣的战绩来等待担当麦其土司正宗的继承人时,弟弟傻子二少爷却以“傻子”的天然性情,纯正的
“愚钝”,不为人设防的率真,赢得了众人的好感和信任,因而也倍受父亲麦其土司的垂爱。至此,这个看似智障,其实是个聪明透顶的“阿甘”式的土司少爷的卓越才华逐渐地浮现出来。在关系家族前途的与粮食栽种的选择上,傻子的正确选择,使家族能继续生存下来并且更加的强大。而正确的选择使受到土司继承威胁的哥哥给了他一记仇恨的耳光。以前哥哥对弟弟的悯爱,以及弟弟对哥哥的尊重,兄弟之情被这个巴掌清扫得一无所有,荡然无存。由于傻子的正确选择,麦其家的粮食获得了大丰收,而其他土司因为全部种而造成各自领地上的一片饥荒。由于粮食的富足,麦其土司得以空前强大,老土司决定让傻子与其哥哥分守南北两个粮仓。土司的继承选择就是根据他们的表现来定夺。一段劳累兼程,两个人都到达了自己所管辖的区域。然而,兄弟两人的做法却相差甚远,酷爱战争的哥哥在南方挑起了对汪波土司的战争,结果是两败俱伤且自己所运送的粮食被挖空了一大半。与之相反的是,傻子则凭着与生俱来的聪慧与灵气,用粮食救济周围遭受饥荒的老百姓,使老百姓很容易就死心蹋地地归属了自己。同时,他在边地打破封闭,开放市场,兴办银行,茶马互市,使边界成为一个似乎游离于整个土司边界的汉藏杂居城镇。由此而来,傻子的即位是顺理成章的。然而傻子的苦心经营只会给他带来无尽的挫败感和失落感。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在从来没有坐上土司位置的生命历程中,他
却几乎拥有了土司的全部人马而且还远远超出——绝对忠诚的侍卫、行刑人、书记官、管家、银匠、鞋匠,还有师爷等。当然还有一大受他恩惠,视他为神的老百姓;当然还有他用爱心感化过来原本属于拉雪巴土司的百姓,被他免税的所有土司百姓。所以当他出现时,所有的百姓都给他下跪,不是因为麦其土司的权力,而是因为他的仁爱。他以开拓者的睿智不自觉地向先进文化靠近。他的大智若愚,至真至纯是最适合当土司的,而老土司担心大儿子夺位而发生内讧。于是以每个人都把小少爷当成傻子为由让大儿子即位。面对这个无情的打击,傻子从人生的快乐巅峰跌入到了痛苦的深渊。这个时候他已经觉得自己不用开口,他拒绝说话,也无话可说。正如:“我知道书记官已经再次失去舌头了,这种痛楚是从他那里传来的。于是我说‘我也不想说话’”。这一句话我们便可理解他那沉重的痛苦和悲哀。
二、论文主体
傻子的人生遭遇仅此还没有画上其“悲”的句号。因为他的悲剧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更是整个土司制度的悲剧。他从小生活在中规中矩的土司制度里,在这个土司王国里,人一生下来便被圈进一种规矩中,人的思维与行为都被规矩所束缚。比如,正因为他的行为举止
怪异,人们便认定他是个傻子,尽管没有谁能用充分的事实证明他是一个智障,即便他做出了那么多卓越的成绩。和别人相比,他是那么的聪慧与超然物外。但在继承土司的这个问题上,父亲老土司却还是选择酷爱战争而且失败了的,并且无法顺应历史潮流的大少爷作继承人。这对于土司家族来说是一个危险的征兆,是一个希望渺茫的前途。 麦其老土司不肯让位给他唯一的继承者傻子,傻子从而成为一个无望的继承人和守候者。其原因,当然是他贪恋权力的扭曲人性所致。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旧的习惯势力和传统观念的守护者,他无法容忍处处与他格格不入的具有超前意识的傻子,他遭到旧势力的压制。这是傻子的个人悲剧,也是土司制度的悲剧,这种悲剧的必然结局一定是土司制度的土崩瓦解。开始,老土司和大少爷并没有意识到傻子对他们权位的威胁。从小,傻子利用外在行为的傻将内心的欲望隐藏地很深,使他避开斗争的锋芒,为获取机会赢得时间,得到最安全的保护。随着时势的变化,傻子的才华一步步显现出来,傻子被父兄视为政治对手。他也敏锐地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困境。为了保护自己,他只好装得更傻,跑到楼下闻自己尿液的味道,而且不再说话,
连妻子塔娜与哥哥也不去深究,以躲过锋芒正强的兄长的毒手。明知仇家来到官寨,他故意装作什么也不知,目的是借杀手除掉自己的对手两个傻子在一起——自己的哥哥。傻子作为一个深藏不露,善使计谋的阴谋家,以自己的傻作为保护伞躲过了重重危机,显示出其聪明的一面。
当父亲和哥哥这两个实实在在的政敌死后,傻子明知土司是不会存在了,明知当土司对于他来说可能没多大意义,明知自己当上土司要被仇人所杀,还是极力想当土司。他尽管感觉到世事在变化,但仍臣服于复仇的规矩。土司文化主导着他最终走向土司的宝座并坦然地顺从地依着规矩让仇人的刀子向自己插去。“傻子”到底还是土司时代的人,他的生命随土司制度的灭亡而不复存在,它的经历是土司制度衰亡的缩影,他的超前与睿智使他始终处于清醒的痛苦之中,但是他无力跳出这个圈子,更无意识要超越这个时代。
《尘埃落定》讲述了一个古老家族兴衰的故事,这个家族便是麦其土司,作家把家族的命运和民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通过家族的兴衰显示了民族的历史进程和历史宿命。正当麦其土司从汉人那里引来的花使麦其家更加强大时,不料这空前的盛世正是土司制度灭亡前的回光返照,是土司制度谢幕前的高潮,因为几百年不变的土司制度早已老朽腐烂,
毫无生机了,土司时代将最终尘埃落定,寿终正寝。在这里蕴含着一个沉重的思考:僵化的、循规蹈矩的东西注定要走向衰亡。土司制度到了他的强弩之末之时,人们的思想被桎梏着,精神饱受无形枷锁的制约和束缚。比如,行刑人世世代代都叫了一个名字;过去祖先为了御敌,把土司官寨修成了堡垒,而未来的土司继承人把作为市场的边界建筑也如出一辙的修成封闭的堡垒;卓玛无意中看见不该看见的事情后,苦苦哀求,尽管主子不想惩罚她;杀手多吉罗布没有足够的仇恨,只是规矩让他举起复仇的刀子;土司王国的最后一个土司不是死在土司的对立派手中,而是死在了自己规矩的刀下等等。规矩不是法律,但是胜过法律的效力,虽没有具体条款,但几百年来“不用书写也是刻骨铭心的”,正如“傻子”所说“释迦牟尼之前,是先知时代,之后,我们再也不需要用自己的脑子来思考了。”因此,在几百年的土司王国里,模式相同的生活不断重复着。
在这种周而复始中,人们感到寂寞与无聊。傻子说;“我很寂寞。土司、大少爷、土司太太,他们只要没有打仗,没有节日,没有惩罚下人的机会,也都是十分寂寞的。”在这种百无聊赖中,他们感到日子的漫长,“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叫人觉得比土司家的银子还多,那就是时间。好多时候,时间实在是太漫长了。我们早上起来,就在等待天黑,春天刚刚播种,就开始张望收获。”。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