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地用地和水土保持规定
(一)临时占地
1、施工现场单层临时建筑占地面积与多层临时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宜大于50%。
2、工程占地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占地应符合节约用地和减少扰动的要求;2 临时占地应满足施工要求。
3、工程占地包括永久性征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应按地形地貌、项目组成及行政区分别说明占地性质、占地类型、占地面积等情况。
4、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可按最低面积指标设计,有效使用临时设施用地。
5、项目建设区为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地域,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应包括站区、进站道路等永久性征占地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站外供排水管线、站用外接电源、取土场、弃渣场等临时性占地
6、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
7、合理确定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8、节地及土地资源保护
(1)施工总布置应从严控制生活区、加工厂、仓库及施工临时道路的面积,合理确定地面硬化部位和材料。
(2)化土方平衡方案,应减少红线外临时堆土占地面积和占用时段。
9、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规划。
10、宜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周期,合理确定临时设施的规模及占地面积。
11、工程占地及物料资源消耗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占地应说明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面积及类型;2 工程土石方情况应说明挖方量、填方量等土石方平衡情况;3 变电站、开关站、串补站、换流站工程的用水量、来源情况。
12、分期施工的工程,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期结合,减少和避免重复建设占地。
13、管沟开挖前应根据设计图或管道测量成果表进行放线,放出管子布放中心线、临时占地边界线及管沟开挖线。
14、绿勘查方案应优选工作手段,优化工程布设,确定施工方式、运输方式,减少开挖土方量、场地平整、新修道路长度和宽度等临时占地面积。
15、管道铺设完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原貌,不应留裸露地面。对暂不能封闭的各管道连接处应做好防人员坠落、防管道上浮等安全防护措施
16、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对于分期施工的工程,应综合考虑既有建筑改造的系统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其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期结合
17、施工现场布置应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对平面进行调整,宜减少临时设施占地面积。市政工程需要进行导行的项目,应按照导行方案制定对应阶段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18、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包括:场外交通引入,材料设备堆放及半成品周转的场地、各类物资及易燃品仓库、加工区、垃圾堆放区、临时性生活用房的布置,内部运输系统、水、
电等临时管线、排水沟渠的布置等。
19、临时措施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建设中,各类临时堆土(石、渣)应设置专门堆放地,集中堆放,并应采取拦挡、苫盖等措施;
(2)对施工开挖、剥离的地表熟土层应安排场地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措施。
20、节约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并应尽量减少占地。
(2)应在经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组织施工。
(3)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设计场内交通道路。
21、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高于1.8m的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2、施工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总平面应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原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
(2)应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布置临时设施;临时加工厂、材料堆场、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可按最低面积指标设计。
2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充分利用现状,占地面积少,平面布置合理,减少临时设施建造费用;
(2)满足工程分阶段管理需要;
(3)符合安全、消防、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4)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
24、工程建设不再使用的取土(料)场、弃土(渣)场以及临时占地。项目区适宜种植林草的裸露地。
25、施工总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进度要求,选择施工临时设施项目并确定其规模;
(2)节约用地和少占耕地,并有利于工程完工后临时占地的复耕和造地;
(3)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不影响河道行洪和不抬高下游尾水位的前提下
26、原场地地基处理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合原场地地基处理区域环境防护现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2)减少破坏原始地貌、天然林、人工林及草地;
(3)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2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占地面积少,平面布置合理。
(2)总体策划满足工程分阶段管理需要。
(3)充分利用既有道路、构(建)筑物,降低临时设施费用。
28、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设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从站址、路径选择避让生态敏感区、尽量减少占地、优化站区总平面布置、适度绿化等方面进行说明;
(2)建设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从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29、教育施工人员不毁林,不损坏营地以外的地表植被;
(1)对沿线自然水流形态予以保护,应保证不淤、不堵、不漏,不留工程隐患,不得堵塞、隔阻自然水流;
(2)尽量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永久性占有与利用,对于设计存在的部分占地进行调查与分析。
30、应尽量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永久性占有与利用,对于设计存在的部分占地应进行调查与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改进措施。
31、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
(2)应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
32、施工前应对可进行表土剥离的地表扰动区域采取表土剥离措施;
(1)剥离的表土应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剥离表土回覆至绿化区域,输电线路剥离表土回覆至植被恢复或耕地恢复区域;多余表土应明确去向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2)临时占地范围内扰动深度小于
33、表土保护措施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表开挖或回填施工区域,施工前应采取表土剥离措施;
(2)堆存的表土应采取防护措施;
(3)施工结束后,应将表土回覆到绿化或复耕区域;有剩余表土时,应明确其利用方向;
(4)临时占地范围内扰动深度小于
34、防止水土污染和流失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考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
(2)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严禁取土、挖砂、采石;
(3)排水沟渠排出的水不得直接排放到水源保护区、农田中;
35、生产建设项目土地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范围应为工程征占地范围内需要复耕或恢复植被的扰动及裸露土地。土地恢复利用方向应根据原土地类型、占地性质、立地条件及土地利用规划等综合确定。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36、应从扬尘抑制等方面说明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1)应说明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处置等水环境保护措施;
(2)应从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及设备、限制夜间施工等方面说明声环境保护措施;
(3)应从施工人员行为规范、植被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水土保持、临时占地生态修复等方面说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7、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从施工人员行为规范、植被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水土保持、临时占地生态修复、所涉生态敏感区保护等方面说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应从优化导线特性、减少建设期导线损伤等方面说明电磁环境。
38、防止水土污染和流失
(1)施工前,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水土污染和水土流失措施,考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
(2)施工过程中,各种排水沟渠的水流不得直接排放到饮用水源、农田、鱼塘中。
39、管道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情况,并分类说明。
40、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应合理,组织科学,各类临建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应满足各种车辆机具设备进出场、消防安全疏散要求,方便场内运输。
41、指标中不包括场地准备、征地拆迁、临时占地、各项赔偿以及厂外工程等费用。
42、原料储存方式应根据物料特性、占地面积以及工艺布置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砂应采用露天或原料堆棚储存,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43、地理精度的检查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对规划文件规定的项目用地、代征道路等用地范围内现状建(构)筑物的位置、规模等情况进行测量、调查及记录,应对规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临时建筑物的位置、面积及层数等情况进行调查及记录
44、推荐的线路走向、线路用管、线路阀室数量及形式、管道敷设方式、管道防腐形式、阴极保护方式及阴极保护站数量、水域大中型穿(跨)越的方式和数量、山岭隧道的数量和长度、线路永久和临时征(占)地面积、伴行道路长度等内容
45、弃渣取料、施工生产生活、施工交通等临时占地区域应执行3级标准。
46、设置应急蓄水或临时水处理设施时,宜单独划分应急供水区,并应保证应急水源的安全;固定避难场所宜设置应急物资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