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各阶段申报时所需设计文件和图纸
(北京地区)
★规划意见书:(需新征(占地)用地的建设项目)
★规划、设计方案(居住建筑
★规划、设计方案(非居住建筑)
★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 人防规划设计
★ 人防设计
★ 消防设计
★ 交通设计
★ 绿地规划方案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一、规划意见书:(需新征(占地)用地的建设项目)
1.审批项目名称:规划意见书
2.提交设计文件:拟建项目方案设想总平面图1份。标注拟建建筑与周围建筑、道
路、相邻单位的关系及距离,拟建建筑规模、高度、层数等)。
二、规划、设计方案(居住建筑):
1.审批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居住建筑)
2.提交设计文件:① 标明用地钉桩成果,并以现状地图为底图绘制的总平面图  (比
例尺:单体建筑1:500,居住区1:1000)2份;居住区(居住
小区、组团)项目在总平面图中标明每栋居住建筑的编号;
② 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比例尺:1:100或1:200)
各2份;
③ 拟建项目周围相邻居住建筑时,应按《规划意见书》或《修
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附日照影响分析图及说明各1份;
④ 《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做交通影响
评价报告的项目,应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1份;
⑤ 设计方案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相对列表说明,如超出《规划意见
书》规定的建筑控高和使用性质时,应附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
1份;
⑥ 《规划意见书》要求应附的有关文件、图纸和模型;
⑦ 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应附单栋居住建筑规模(也注
明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和配套设施明细表1份。
3.文件图纸规格:按A3规格装订成册。
4.审查设计图纸标准:① 平、立、剖面图纸应相互一致;
② 总平面图:标注相邻现状和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
名称,标明拟建建筑之间,拟建建筑与周围现状建筑(规
划建筑)之间的间距,标明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等;
③ 剖面图:注明室内外地坪的高程、层高、檐口高度和建
筑最高点高度。
三、规划、设计方案(非居住建筑):
1.审批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非居住建筑)
2.提交设计文件:① 标明用地钉桩成果,并以现状地图为底图绘制的总平面图 (比
例尺:单体建筑1:500,居住区1:1000)2份;
② 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比例尺:1:100
或1:200)各2份;
③ 拟建项目周围相邻居住建筑时,应按《规划意见书》或《修改
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附日照影响分析图及说明各1份;
④ 《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做交通影响
评价报告的项目,应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1份;
⑤ 设计方案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相对列表说明,如超出《规划意见
书》规定的建筑控高和使用性质时,应附控规调整审批通知
书1份;
⑥ 《规划意见书》要求应附的有关文件、图纸和模型。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3.文件图纸规格:按A3规格装订成册。
4.审查设计图纸标准:① 平、立、剖面图纸应相互一致;
② 总平面图:标注相邻现状和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
名称,标明拟建建筑之间,拟建建筑与周围现状建筑(规
划建筑)之间的间距,标明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等;
③ 剖面图:注明室内外地坪的高程、层高,是否存在结构
转换情况,檐口高度和建筑最高点高度。
四、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1.审批项目名称:初步设计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依据《关于北京地区建设工程初
步设计审查的规定》(讨论稿)第六条第三款、《建设工程设文
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3.文件图纸规格:按A3规格装订成册。
4.审查设计图纸标准:①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应当符合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编制深度的要求。(依据《关于北京地区建设工程初步设
计审查的规定》(讨论稿)第三条);
②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范围和内容深度应达到设计任务书
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依据《关于北京地区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的规定》(讨论稿)第四条);
③ 初步设计内容应符合审定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④ 初步设计概算应项目齐全,取费合理;
⑤ 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文件应齐全;
⑥ 有关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
五、 人防规划设计:
1.审批项目名称: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总平面图(比例尺:单体建筑1:500,居住区1:1000)2份。
六、 人防设计:
1.审批项目名称:人防工程设计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
① 说明书;
② 总平面图(比例尺:单体建筑1:500,居住区1:1000);
③ 首层平面(建筑);地下设备层平面图;
④ 防空地下室的建筑平面图、剖面图;
⑤ 采暖、通风、给排水、电气(照明)平面图。
(2)人防工程初步设计:
① 工程所在位置的1:500或1:2000地形图(注明工程所在
位置);
② 总平面图;
③ 防空地下室目录;
④ 防空地下室的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⑤ 首层、地下设备层平面图;
⑥ 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排水、电气(含室外出入口地
面管理用房)等全部图纸;
⑦ 人防工程结构计算书(复印件)。
3.文件图纸规格:按A4规格装订成册。
七、 消防设计:
1.审批项目名称:建筑设计防火审查
2.提交设计文件:(1)建筑设计消防审核:
① 设计任务书、说明书、计算书、消防设计专篇;
② 总规划平面图(包括工程周围现状、工程位置、总平面布置
图及室外消防设施、储存方式等资料);
③ 建筑平、立、剖面图(包括:防火分区设计、防烟分区设计
等,不需大样图);
④ 室内、外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包括:消防给水消防供电、
通风、空调、煤气供应、室内装修以及自动报警、自动灭火、
防、排烟设施、移动式灭火器材的配置设计);
⑤ 超大规模的公共建筑和重要工业建筑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生产工艺流程、使用原料和生产的半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
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
① 装修楼层建筑的原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
平面图;
② 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或《建筑工程消防
验收意见书》;
③ 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
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
3.文件图纸规格:按A4规格装订成册,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的标准图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