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目录
一、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对园林景观设计文件的编制、管理,保证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参照建设部颁发实施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内容要求,编制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规定,以保证设计质量。
1.0.2 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地方性规定。
1.0.3 适用于以建筑为主体的场地的园林景观设计
1.0.4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阶段。现就上述三阶段设计深度作出规定,供参考。
1.0.5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2 提供能源利用及与相关专业之间的衔接;
3 据以编制工程估算;
4 提供编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1.0.6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2 解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协调与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
3 能据以编制工程概算;
4 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1.0.7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施工安装及植物种植要求;
2 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3 能据以编制工程预算。
1.0.8 本规定编制的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二、方案设计
二、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封面、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其中封面、目录不作具体规定,可视工程需要确定)。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 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条件(用地红线、总占地面积、周围道路红线、周围环境、对外出入口位置、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及原有文物古树等级文件、保护范围等);
2 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与场地内建筑有关的设计图纸,如总平面图、建筑一层平面图、屋顶花园平面图、地下管线综合图、地下建筑平面图、覆土厚度、建筑性质、体形、高度、彩、透视图等;
3 园林景观设计范围及甲方提供的使用及造价要求;
4 地形测量图;
5 有关气象、水文、地质资料;
6 地域文化特征及人文环境;
7 有关环卫、环保资料。
2.2.2 场地概述
1 本工程所在城市、周围环境(周围建筑性质、道路名称、宽度、能源及市政设施、植被状况等);
2 场地内建筑性质、里面、高度、体形、外饰面的材料及彩、主要出入口位置,以及对园林景观设计的特殊要求;
3 场地内的道路系统;
4 场地内需保留的文物、古树、名木及其他植被范围及状况描述;
5 场地内自然地形概况
6 土壤情况。
2.2.3 总平面设计
1景观设计总平面深度设计原则;
2 设计总体构思,主体及特点;
3 功能分区,主要景点设计及组成元素;
4 交通分析,主要人行道路及车行道路交通流线分析;
4 种植设计:种植设计的特点、主要树种类别(乔木、灌木);
5 对地形及原有水系的改造、利用;
6 给水排水、电气等专业有关管网的设计说明;
7 有关环卫、环保设施的设计说明;
8 技术经济指标(也可放在总平面图纸上)
1)建筑场地总用地面积      ㎡;
2)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
  其中:种植总面积      ㎡;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
        铺装总面积      ㎡;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
        景观建筑面积      ㎡;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
        水体总面积      ㎡;及占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     
2.3设计图纸
2.3.1 场地现状图
常用比例1:500~1:1000。
1 原有地形、地物、植物状态;
2 原有水系、范围、走向;
3 原有古树、名木、文物的位置、保护范围;
4 需要保护的其他地物(如:市政管线等)。
2.3.2 总平面图
常用比例1:500~1:1000。
1 地形测量坐标轴、坐标值;
2 设计范围(招标合同设计范围),用中粗点划线表示;
3 场地内建筑物一层(也有称为底层或首层)(+0.00)外墙轮廓线,标明建筑物名称、层数、出入口等位置急需保护的古树名木位置、范围;
4、场地内道路系统,地上停车位置;
5、标明设计范围内园林景观各组成元素位置、名称(如水景、铺装、景观建筑、小品及种植范围等);
6、主要地形设计标高或等高线,如山体的山顶控制标高等;
7、图纸比例、指北针或风玫瑰。
2.3.3 功能分区图
常用比例1:500——1:1000
在总平面图基础上突出标明各类功能分区,如供观赏的主要景点、供休闲的各类场地,及儿童游戏场、运动场、停车场等不同功能的场地。各功能分区联系的道路系统。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常用比例1:500——1:1000
种植设计范围;
种植范围内的乔木、灌木、非林下草坪的位置、布置形态,并标明主要树种名称、种类、主要观赏植物形态(可给出参考图片)。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常用比例1:100——1:300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手绘、彩透视)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平面、立面、剖面及效果图文字说明)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的平面、立面、剖面及效果图文字说明)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三、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封面、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1  总封面:
1)项目名称;
2)编制单位名称;
3)项目设计编号;
4)设计阶段;
5)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及其签字或
授权盖章;
6)编制年、月。
2  设计文件目录
1)目录应包括序号,不得空缺;
2)图号应从“1”开始,依次编排,不得从“0”开始;
3)目录一般包括序号、图号图纸名称、图幅、备注;
4)当图纸修改时,可在图号:“景初1”后加a、b、c(a表示第一次修改版,b为第二次修改版)。
3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