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银保监分局
∙淄【公布日期】2021.05.24
∙【字 号】淄银保监准〔2021〕108号
∙【施行日期】2021.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邢长远任职资格的批复
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邢长远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博山农商发〔2021〕10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邢长远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拟任人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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