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全域融合供热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淄【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0.20
【字 号】淄政字〔2020〕88号
【施行日期】2020.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全域融合供热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全域融合供热专项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规划》是指导我市2020-2035年供热能源发展、热源发展、供热管网布局、融合供热、供热分区、供热计量、智慧供热等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优化我市能源布局和结构、统筹供热全域融合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供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意识,理顺供热全域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细化思路措施,充分发挥好重点项目在融合发展中的载体作用,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规划实施。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以《规划》为指导,积极推进供热
主干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将供热管网向边远乡镇和农村社区延伸,持续扩大集中供热规模和覆盖范围,让优质供热服务惠及更多众。要统筹热源平衡利用,进一步优化供热能源结构和配置,确保各分区主力热源、备用热源安全稳定,切实保障冬季居民采暖平稳运行。要加大工业余热、太阳能等能源开发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形成多能互补的热源架构。
  三、加大科技创新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智慧能源管控平台建设,实现热源、管网、用户全过程监测和智能调节。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设备,促进供热行业节能降耗减排,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完善监管组织体系,密切跟踪工作进度,强化调度检查和目标任务考核,对规划目标、政策措施和有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要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对推进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
  《规划》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