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油企业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调查研究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和作风,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 调研工作重心在基层一线。应坚持下到基层、深入现场,减少坐机关听汇报,多接触一线员工,多到矛盾多、困难多的地方,多蹲点调研深挖实情,切实解决基层普遍关心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调研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调研工作进行计划管理和统筹协调。
(二)对调研涉及的问题反馈、决策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三)对调研资料进行备案、归档。
第五条 开展调研工作应明确牵头部门。牵头部门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制定调研计划和调研方案。
(二)牵头组织开展调研,并做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三)调研结束后,起草调研报告等成果材料,并对调研中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跟踪落实。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和各单位。
第二章 分类及实施
第七条 根据内容,调研分为综合调研和专题调研。
(一)综合调研主要是指,围绕研究制定公司全局性的战略、方针和部署,或督促推进重
点工作落实,以及掌握目标单位详细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开展的调研活动。其主要目的是收集信息,掌握情况,辅助决策。
(二)专题调研主要是指,为研究解决公司在改革发展稳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以及集团公司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基层反映突出的问题等,所开展的专项调研活动。其主要目的是研究措施和政策,解决实际问题。
第八条 调研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各路业务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按月提交调研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确定,并在月初公司领导月度工作例会上进行部署。调研计划形成后,牵头部门应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备。
公司领导深入基层一线活动的年度计划,按照公司党委有关制度进行管理,其中涉及调研活动的,同时参照本办法。
第九条 调研计划实施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由牵头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调研目的、对象、内容、时间、方法、组织分工、进度安排、成果形式等要素。
第十条 调研工作方式。
(一)采用座谈、研讨、走访蹲点、解剖分析等传统方法,应按照有的放矢、眼睛向下、全面调查、由表及里等要求,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准确获取第一手资料,认真谋划研究,确保调研效果。
(二)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调研,通过媒体、网络、问卷等一切间接方式获取材料,运用归纳与演绎、预测与评价、定性与定量等方法,进行多层面多角度系统研究,得出科学准确结论。
(三)重大调研课题可聘请外部咨询机构和相关专家参与,以提高调研深度,拓宽调研视野。
第三章 调研结果
第十一条 调研应及时提交调研结果,为辅助领导决策、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等提供重要参考。调研结果应具备较强实效性和指导性,切实有利于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 综合调研应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研究。专题调研应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供公司决策。
第十三条 综合调研报告应观点鲜明,短小精悍,文风朴实,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调研情况描述,即调研对象的实际情况、典型经验或存在的问题。
(二)分析及建议,即对相应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观点和意见。
(三)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第十四条 专题调研所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应观点明确,表述清晰,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为公司进一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第十五条 机关各部门应加强对调研收集情况的整理分析,有效发挥参谋作用。对于基层单位所展现的典型经验、亮点,应及时提交公司宣传和信息管理部门,促进基层交流。调研结果材料应在调研结束后及时反馈至总经理办公室。
第四章 检查落实
第十六条 对于调研过程中基层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应及时予以反馈,具备条件解决的应尽快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调查研究制度(一)可现场答复的即现场答复,需要带回研究的应明确说明,后续根据研究进度情况及时反馈结果。
(二)调研牵头部门负责牵头收集问题、协调推进和组织答复。
(三)对于基层反映突出、情况较为复杂或者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应及时提交公司层面进行决策。
第十七条 注重调研结果跟踪问效。调研后形成的决策,由分管部门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落实,调研牵头部门跟踪进度情况。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事项,由总经理办公室立项,纳入重点事项督查督办。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 坚持围绕中心,注重调研效果。调研应紧密围绕公司整体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抓住关系全局的突出问题、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应实事求是,既听取正面意见,又听取问题诉求,掌握全面情况。
第十九条 坚持确有必要,减轻基层负担。无特殊情况,公司领导不在同一时段到同一区域、同一单位集中或轮番调研,机关部门不在相近时间到同一站(队、点)调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综合调研,短期内不得到同一单位多次进行(定点联系或帮扶单位除外);专题调研视问题复杂程度,可反复开展,直至情况完全摸清,达到解决条件。
第二十条 坚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众。到二级单位应直达一线,与基层员工面对面交流。公司领导每年下基层一线调研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针对影响和制约公司发展问题的综合或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机关部门应重点开展专题调研,为基层排忧解难。
第二十一条 坚持轻车简从,控制调研规模。公司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随行的机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公司其他领导调研,随行的机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2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陪同人员不超过1人。尽量减少带车出行,确需派车前往的,应合理安排车型,人员集中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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