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制度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调查研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3.02.26
【字 号】浙委办[2003]6号
【施行日期】2003.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调查研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
 (浙委办[2003]6号 2003年2月26日)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们党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环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推进调查研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原则
  调查研究工作,必须高举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众,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加快发展第一要务,把调查研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众和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环节,以与时俱进和奋发有为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新时期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推进调查研究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的必要程序
  县以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充分开展调查研究。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并形成调研意见或比较方案的,一般不列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的决策议题。
  涉及众切身利益和众关注热点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要事先公布方案,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众和专家意见,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长远目标,每年确定一批事关全局的重点调研课题,领导牵头主持,明确承担单位、完成时间和工作要求。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确定相关调研课题展开调查研究。
  三、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查研究
  省级和市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分别要有2个月和3个月时间下基层调研,主要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每年撰写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查研究报告,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领导干部要在基层建立联系点。省级领导每年至少到联系点2次,市县领导要与基层联系点保持经常联系。
  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必须轻车简从,简化公务接待,不搞层层陪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做到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四、改进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
  通过专题调研、课题论证、决策咨询等形式,加强省市县之间、职能部门之间、调研部门和大专院校、社会研究部门等之间的协作,采取上下结合、横向联合、借脑引智等方法,开展联合调查研究。
  在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和蹲点调查等调研方法的基础上,注重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宏观和微观结合、静态和动态结合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高调查研究的效率和水平。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调研课题,可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国内高等院校或研究单位、邀请国外研究规划机构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详细规
划设计,充分发挥社会调研力量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五、加强调研部门的队伍建设
  进一步健全省、市、县(市、区)综合调研机构。县(市、区)委政策研究室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作为党委办公室内设机构,挂政研室牌子。政策研究室与农办、体改办等职能机构合署的,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综合调研职能。市委政研室主任一般应由市委副秘书长兼任。省直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综合调研职能处室。
  要配齐配强调研部门的领导班子,选调高素质人员充实调研力量。对调研部门的干部,要定期组织在职培训,选送到国内外高校深造,努力提高调研干部整体素质。关心调研部门的干部成长,选派干部挂职锻炼,促进调研干部交流。
  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加对调研工作的投入,设立专项调研经费,改善调研工作条件,提高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为调查研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六、加强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策调研部门的作用,建立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省里建立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调研部门组成的调研联席会议制度,对省重大调研工作和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省、市、县(市、区)委政策研究室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的综合协调工作。
  完善调研机构协作网络,建立调查研究专家库,加强调研部门和大专院校、社会研究机构的联系,形成调研网络组织体系。
  完善调研资料交流网络,建立调查研究资料库,加强各级调研部门内部资料交流,促进省、市、县(市、区)和省直调研部门的资料共享。
  完善调研电子信息网络,建立全省调研信息平台,开发利用好调研系统的信息资源,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全省调查研究的综合效能。
  继续搞好优秀调研成果的评审工作。由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每年进行一次党政系统调研成果评审,具体工作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承担。通过对优秀调研成果的表彰奖励,促进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提高全省调查研究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