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8.05
【字 号】济政发[2010]21号
【施行日期】2010.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调查研究制度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济政发〔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提高政府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5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调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大批高质量优秀调研成果,在服务领导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市已进入城市跨越提升、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全面突破的关键时期,既面临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也面对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对调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等诸方面,有许多重大课题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调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全局的突出问题、本地区本部门工作
中需要破解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广大人民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干部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办法,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工作全局、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调研机构要切实履行好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的重要职责,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调查,潜心研究,努力提供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切实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进一步明确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基层众”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时期调查研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求新、求实、求准、求快,在增强调研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上下功夫,在增强决策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上下功夫,在政策研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提升境界,拓展视野,立足实际,创新手段,努力为破解困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供思路和办法,不断提高调研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
  (二)总体要求。
  1.把选准调研方向和重点作为抓好调研工作的首要环节。紧贴政府中心工作,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阶段性特征,突出围绕服务决策,选准调查研究切入点,不断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把整合资源、借脑聚智作为抓好调研工作的重要渠道。坚持“开门”搞调研,充分利用科研院所、专业机构、重点联系单位研发资源和“12345”市民、政府网站等众诉求渠道,整合调研力量,拓展调研途径,全面增强调研能力。
  3.把调研成果进入决策作为抓好调研工作的根本目的。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服务决策、破解难题中的作用,着力提高调研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提高调研成果进报告、成文件、见实效的转化率。
  4.把转变文风作为抓好调研工作的重要举措。大力提倡短、实、新的文风,写短而精的调研报告,做到观点鲜明、朴实务实。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调研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各级各部门决策重大问题、出台重要文件和召开
重要会议,必须先进行调查研究。要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咨询机制和决策论证制度,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事关人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面宽、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决策方案,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咨询论证的调查研究程序,并把调研情况作为领导决策、议题审定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政府经常性调查研究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制订和落实调研计划,促进调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每年年初要制订年度调研计划,确定一批重大调研课题,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领导干部要带头搞调研,各级政府组成人员每年要拿出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探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对发展全局有重要指导作用的重大课题调研。
  (三)健全完善调研课题分类管理制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课题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重点调研课题和专项调研课题。重点调研课题每年年初由市政府研究室根据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在充分征求市政府领导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方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审定。重点调研课题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市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参与实施。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为专项调研课题。各部门课题由各部门研究并报经市分管领导确定,根据市领导意见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也要立足实际,搞好调研课题管理。市政府研究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职能,加强对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和管理,督促各类调研课题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市政府研究室每年组织1次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并推荐部分优秀调研成果参评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四)建立健全调研成果转化和交流制度。建立调研报告跟踪和批示落实制度,推动调研报告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建立调研报告报送和推荐制度,发挥好《调研专报》和《供参阅》等平台作用,将优秀调研成果及时向上级领导推荐报送。
  (五)健全完善调研联系点制度。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继续坚持调研联系点制度,保证每年有一定时间到联系点蹲点调研。各级各部门调研机构也要建立基层调研联系点,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安排力量驻点调查研究,更好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调研深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府调研机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调研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政府调研机构应列席同级政府常务会议,领导的重大调研活动要安排政府调研机构参加。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重大调研课题的规划、部署和协调,并纳入政府工作要点,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调研机构作用,多出题目,多交任务,多提要求,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二)大力加强调研队伍自身建设。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钻研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及有关专业知识,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分析问题能力强、文字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市政府研究室每年举办1次集中培训,并通过推荐、选调部分综合、调研工作人员到市政府研究室采取以干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交流。
  (三)不断加强政府决策服务网络建设。各级政府调研机构要更好地发挥决策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重大课题调研论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开展合作调研或委托调研,发挥好他们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加强与国内外调研机构的联系,搞好信息交流和相互合作,提高调研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市政府决策服务资料库网站建设,为调研工作搜集信息、交流经验、开展合作、展示成果提供平台。
  (四)努力创造良好的调研工作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关心支持调研工作,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从经费、调研条件和手段上积极支持调研机构,保障调研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