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方式
(一)由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召集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必要时,可根据议题需要,由办公室通知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任务
(一)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及活动的主要精神,并做出贯彻部署。
(二)研究上级领导重要指示和交办的有关投资促进和经济合作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题事务。
(四)贯彻落实局党组会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五)通报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六)研究其他需要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一)议题确定与预告。由办公室每月20日前向分管领导征集议题,报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议题确定后,分管领导或责任股室需要提前准备好有关议题相关资料,经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在会议召开前1-3天向其他班子成员预告。无特殊原因,任何人都不得在会上提出临时动议议题。
(二)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会议议题确定后,分管领导或责任股室事先要进行认真研究,准备好意见,对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要在会前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有些问题可提出两个以上方案供会议研究选择。提出的方案事前应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三)酝酿讨论。班子会议由分管领导或责任股室汇报议题,讨论酝酿,参加会议人员要紧紧围绕议题发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大家意见进行决策。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实行主持人末位发言制,即主持人应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
(四)形成决议。调查研究制度班子会议要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决议。表决采用口头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半数为通过。谈论时如发生原则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可暂缓做出决议,应进一步调查、酝酿或向上级请示报告。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四、议事规则
(一)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集体讨论方式决定重要事项。如有重大分歧,应通过交换意见,反复论证,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
(二)凡属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决定方为有效。
(三)局班子成员和局办公室要协助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做好决定事项贯彻执行和检查督促,并及时汇报,确保局班子决定、决议有效贯彻落实。
五、议事纪律
(一)每名班子成员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承担班子分配的工作任务,并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二)凡由班子会议集体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作出其他决定或表态;需个人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决议一经形成必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不能在会后有与班子决议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三)班子会议情况,经会议同意,可在局内或规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凡未经会议同意和批准传达公布的,与会人员均应严守机密,不得泄露。
(四)参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确因不能到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