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制度范文3篇
联席会议制度范文1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贯彻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方针政策在贯彻执行。
(二)围绕安全生产开展工作,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原则
(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属于党政联席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能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集体做出的决定。党委成员及经理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政联席会的决议和决定。
(三)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讨论重大问题时,如意见发生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服从多数人意见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再进行表决。
(四)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决议的,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在下次党政联席会议上复议。
三、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重大问题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二)有关资源配置、投融资计划、资本运营、利润分配和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组织结构调整、设置等重大决策;
(三)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改革、改制方案,以及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四)用工、分配、奖惩、福利、培训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等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聘任或解聘);
调查研究制度
(六)按照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成员、派出监事会成员。
(七)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宜。
四、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人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领导协商确定。在确定议题前,应征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会前做好调查研究。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及会议有关材料,应提前三天通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四)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讨论研究涉及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时,由总经理主持会议;讨论研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聘任或解聘)事项时,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会议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讨论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六)会议决定事项,采取口头表决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研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奖惩,应逐个进行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七)党工作部或综合行政部根据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指示,拟定会议议题并通知有关部门准备好相关的书面材料。
(八)会议由党委秘书和行政秘书负责记录,视情况编发会议纪要,并负责向未能参加会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会议情况。
(九)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分工严格落实党政联席会的决定,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十)应该保密的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
联席会议制度范文2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
(草案)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全面落实,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 (简称职代会)制度,促进xx公司决策民主化的进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为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经xx公司工会或公司行政提议,由北京中远物流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