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健康险试点7 月1 日起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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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饮食科学》 2017年第6期
    今年7 月1 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以下简称个人税优健康险)推至全国。这标志着此前仅在试点城市推出的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将向全国开放。
    4 月28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明确自2017 年7 月1 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税优健康险”)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每年免税限额仍为2400元(200 元/ 月)。有机构预测,这项政策有望撬动健康险市场600—800 亿元的增量保费。
    根据《通知》要求,税优健康险的适用对象几乎覆盖各类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相关产品将继续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后者可用于被保险人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支出。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病症的投保人每年保险金额20 万元,续保期内累计保险金额80 万元;首次投保时已经罹患既往病症的投保人每年保险金额4 万元,续保期内累计保险金额15 万元。
    自2016 年1 月1 日起,税优健康险开始在全国31 个城市试行。随着今年3 月31 日第五批名单的公示,获得该险种经营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也由最初的3 家增至26 家。人保健康总裁宋福兴透露,2016 年全行业在31 个试点城市销售税优健康险,总保费收入为1.18 亿元。其中,保单67272 件,每单平均1760 元。
    但是,在试点过程中,这项被寄予厚望的惠民政策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在去年底举行的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指出,税优健康险的试点工作存在宣传力度小、优惠力度不够、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投保流程复杂、销售渠道单一等问题。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的确是税优健康险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但也与现实条件有关。比如,针对各公司以团险销售渠道为主的模式,人保健康团体保险事业部总经理李蕴红表示,这是现阶段保险公司通过大数法则控制风险的一种手段,同时也与个人投保税优健康险手续流程较为复杂有关。
李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