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竞赛规则
(说明:本竞赛规则及裁判法是本次赛事重要的指导标准,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学习竞赛规则,各裁判员必须认真学习裁判法。)
篮球规则是篮球运动的法律性文件,是篮球竞赛唯一的理论依据。裁判法是临场裁判员的工作方法,指导裁判员如何完成一场竞赛的裁判工作。
一、篮球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违例及其罚则
违例是违反规则的行为。裁判员应根据下列基本原则来判断是否违例: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在比赛中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
1、运球违例(两次运球或非法运球)
运球的概念:持球队员在原地或移动中,用单手连续按拍借助地面反弹起来的球的技术。球在一手或双手之中停留的一刹那运球即停止。不能翻腕运球(携带球),不能双手同时拍球,不能两次运球。漏接: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去球,接着又恢复控制球。漏接不是运球。“三不碰”可以再次接触球。
2、持球移动违例(走步)
(1)中枢脚的确定
第一种类型: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原地接球),可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第二种类型: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第一种情况:队员接到球时一脚正触及地面,另一脚一触及地面,原先那只脚就成为中枢脚;如队员跳起原先触及地面的那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则哪只脚都不能成为中枢脚。第二种情况:队员接到球时双脚离开地面:A、双脚同时落地,任一脚都可作为中枢脚;B、两脚分先后落地,先触及地面的脚是中枢脚;C
、一脚落地又跳起这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哪只脚都不能成为中枢脚。
(2)判定持球移动
确定中枢脚后,队员在传球或投篮中,可抬起中枢脚,但在球离手前不准落回地面;队员开始运球时,在球离手前不准提起中枢脚。哪只脚都不能作为中枢脚时,如队员传球或投篮,可抬起一脚或双脚,但在球离手前不准落回地面;如运球,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3、球回后场违例
(1)三个必备条件:A、控制球队才能出现球回后场;B、必须是控制球队使球从前场进入后场;C、必须是控制球队的队员在后场首先触球。
(2)球回后场违例的几种情况:队员从前场跳起,在空中直接从中圈跳球中获得控制球,并一脚或双脚落回后场;队员在前场跳起于空中获球后落在后场;队员从后场起跳,在空中接住同队队员从前场传来的球后落在前场;队员骑跨中线时接前场来球等等。
(3)不算球回后场违例的情况: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运球队员在中线附近由后场向前场做后转身运球,即使身体接触了前场地面但球运在后场地面上,继续向前运球;在前场投篮出手后球弹回后场。
4、球出界与掷界外球违例
当球触及界外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界线上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篮板的支柱或背面时即为球出界。
5、时间类的违例
(1)3秒违例:在比赛计时钟已经启动、某队在场上控制活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限制区内不得停留超过连续3秒钟。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时,可允许他向篮下运球投篮。连续投抢不受3秒规则限制。队员准备离开限制区时或当处于限制区内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且球正在离手或已离手时不算3秒违例。
(2)5秒违例:罚球队员在裁判员递交球后5秒没有投篮出手;掷界外球的队员在裁判员递交球后或已将球放在他可处理球的地点后5秒没有将球掷入场内;持球队员被严密防守,在
5秒内没有传、投、滚或运球时。
(3)8秒违例:进攻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没有在8秒内使球进入前场。
(4)24秒违例:当一名队员在场上控制一个活球时,该队必须在24秒内完成投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才构成一次投篮:
●24秒装置鸣响之前球必须离手。
●球离手后在24秒钟装置鸣响前必须触及篮圈。
当在24秒接近结束时投篮,球已离手在空中飞行时24秒钟装置鸣响,如球进入球篮,此球为投中。如果球触及篮圈但未进入球篮,球仍是活球,没有违例发生并且比赛不中断应继续进行。
下列情况24秒从中断处连续计算:球出界仍由原控制球队掷界外球;裁判员中止比赛以保护受伤队员。(24秒违例在本届赛事中不采用)
6、干扰球违例
(2)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球或球篮。
(3)当球触及篮圈时,攻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但可以触球。
进攻队员违例,投中无效;防守队员违例,球即使没中也要判攻方得分。
7、脚踢球与拳击球
故意踢球、用拳击球或用腿的任何部分拦阻球为违例,脚或腿偶然地碰球不算违例。
8、跳球----交替拥有
交替拥有规则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进入比赛的方法。
在非每半时和决胜期开始的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在最靠近出现下一次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在每半时或决胜期最初的跳球中未获得控制球的队应开始交替程序,将球
判给该队在最靠近出现下一次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当一名裁判员将球置于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时,交替拥有程序开始,当传出的球触及一名界内队员或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结束。
(二)犯规及罚则
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身体接触和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犯规可分为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
宣判程序:鸣笛并做停表手势~用手势表明犯规队员的号码、犯规性质及罚则。
罚则:由对方掷界外球;如犯规队每节全队累计达4次后,罚球2次;如被侵犯队员在做投篮动作,投中2分或3分,加罚一次;不中则罚2次或3次。
身体接触问题:
1、接触的概念(规则第七十三条)
2、判断身体接触的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的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在比赛中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是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3、处理身体接触的原则:
●每个队员都有责任尽量能避免发生身体接触。
●每个队员都有权占据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位置。
●每一名跳起在空中的队员都有权落在自己起跳的位置,或落在起跳前未被
对手占据的位置。
●从背后来的身体接触不是正常的篮球比赛动作。在背后的队员通常要对身体接触负责。
●发生了身体接触由造成身体接触的人负责。
规则对身体接触与侵人犯规的若干规定:
1、合法的防守位置:双脚以正常跨立姿势着地;面对对手;两臂向上伸直,两脚间的距离与身高成比例。
2、防守控制球队员和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和任何防守他的对手必须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即都不能离对手太近。如果队员在上位时忽视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发生身体接触,他应对接触负责。
(2)在防守控制球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可置之不顾。
3、谁先到达某处,谁就有权通过:判断阻挡与撞人的主要依据。进攻队员头和肩部已越过对手并发生了接触,判防守阻挡;进攻队员以胸或肩撞在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手的躯干部位,判进攻队员撞人犯规。
4、队员的位置与球的关系:双方队员为抢球而发生身体接触,宣判犯规时必须考虑双方队员距球的位置。如队员从对方队员的旁边或后面位置上去抢球,而对方已占据有利位置,发生身体接触,前者负责;如双方面对面均处于有利位置,发生身体接触可不予考虑,除非队员用臂、肩、臀或腿将对方推离。
5、垂直原则:队员对直接在他们上面的空间拥有权力。防守队员不能将双臂放在进攻队员上方,以阻止进攻队员垂直起跳和投篮;进攻队员不能斜着跳起而撞在处于合法防守的队员身上。
6、腾空的队员: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不受对方妨碍再落到原地点上,也可落在场上另外在起跳时没有被对手占据的地点和从起跳点至落地点之间的直通路径。当对手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对手的路径上。
7、手测: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外时,偶尔的触及是合法的。
8、合法掩护与非法掩护:掩护对手的队员在掩护时两脚着地未移动为合法掩护;掩护对手的队员在移动中进行掩护并与被掩护的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为非法掩护。
几种特定犯规及其罚则:
1、技术犯规:队员或教练员及随队人员违反规则,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有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技术犯规。技术犯规不包含身体接触。
罚则:竞赛中队员的技术犯规判给1次罚球和在中场掷界外球;竞赛休息期间所有人员的技术犯规均判给两次罚球;竞赛中球队席上的人员技术犯规,判给两罚一掷。
2、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依裁判员的判断,使用超出规则的精神和意图及不合理的动作进行比赛而造成的侵人犯规。裁判员应依据下列原则来判定:
●如果一个队员不是以打球为目的而发生身体接触。
●如果一个队员以打球为目的,但造成过度的身体接触。
●如一名队员拉、打、踢或故意地推对方。
3、取消竞赛资格的犯规:任何技术犯规、侵人犯规十分恶劣的不道德行为。罚则为:两罚一掷。
4、双方犯规:双方队员同时犯规。比赛应以下列方式重新开始:
●如双方犯规发生时,球投中有效,则由投中队对方在端线掷界外球。
●双方犯规发生时若一队控制球或被判给球权,则由该队在离犯规发生最近处掷界外球。
●若双方均未控制球或未判给球权,则进行交替拥有。
5、特殊情况下的犯规:几乎同时发生多起犯规,在此情况下的处理原则:登记犯规;罚则相同相互抵消跳球;必须分出犯规的先后次序,按次序进行罚球;后面如有新的罚则,前面罚则中的掷界外球权将被取消。
6、打架:在打架时,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应被取消竞赛资格,并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按教练员技术犯规进行处罚。
篮球竞赛裁判法
(一)裁判员的职责与权力
1、裁判员的组成:主裁判员、副裁判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24秒计时员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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