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的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
股权变动在公司法领域,是指股权归属发生转移的事实状态。任何财产的转让需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股权这一财产权的转让莫不能外。股权法律关系的变动首先需要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即需要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合同法》第44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相关的法律中,证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转让场所未作强制规定。相比而言,《公司法》做了较多相关规定。《公司法》第130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的,也可以为无记名的。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姓名,不得另立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法》
140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法》141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看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合同应当采取成立生效主义的原则,股权转让合同亦是。
外资公司企业股权变更准备所需准备的具体文件有哪些?
1、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
2、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
3、转股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
【4】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