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及变更核准流程图(内外资)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项目编号:行政许可1号
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 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监督:096-8871832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
利用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提交申请
邮寄申请
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申请
受理人员:审查材料
文件、材料(含需核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管辖
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五日内
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
邮寄提交申请原件
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原件的
到场提交申请原件
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
经有 当场或五 不予受理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权更 日内一次 正人 告知需补
当场 正的全部
更正 内容
文件、材料(含需核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予登记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与原件不一致
与原件一致
受理人员: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当场登记的不发受理通知书)
十 十作为新申请的重新提交
受理人员、处(科)长或分管局长:核准
准予核准 不予核准
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内外资)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项目编号:行政许可2号
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 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监督: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申请人
登记机关
审
查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
当场决定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的错误
有权更正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当场决定受理
申请材料不需要核实,当场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书面告知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10日内制发营业执照
符合法定条件,15日内决定准予登记
不符合法定条件,15日内决定不予登记
10日内制发营业执照
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予受理,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项目编号:行政许可3号
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 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监督: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申请
受理人员:审查材料
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申请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管辖
经有 当场或五
不予受理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权更 日内一次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