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时间概念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生产工作或工作的小时数。1、日工作时间我国的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8小时。2、周工作时间劳动者每周工作40小时。二、工作时间种类:3、缩短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是特指对有害身体健康、劳动条件恶劣、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及女工和未成年工等特定条件下的职工实行的①从事矿山、井下、高山工种和从事有严重毒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作业的职工每个工作日要少于8小时②夜班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制的职工夜班可减少1小时并发给夜班津贴③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④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7小时。4、延长工作时间指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日制度。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但有《劳动法》第42条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第44条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是否包括星期日和节假日加班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日工作时间和标准周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加点。劳动者根据单位的要求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工作叫加班在标准日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工作叫加点。因此《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既包括正常工作日加点的时间也包括休息日加班而未安排补休的加班时间。然而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时间这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并不违反《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也正因为这一点
《劳动法》才未作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予以补休的规定而只规定了“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5、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不受固定工作时时数限制的工作时间。6、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指以一定期限为周期集中安排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工作时间。重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什么情形下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芄ぷ魇奔洳怀 ?0小时的工时制度且保证不了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这种情形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文件依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审批部门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
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1、企业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2、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4、申报说明书应重点说明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岗位、人数同时应说明对此部分岗位职工具体采用的工时办法和保证职工休息的具体措施。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送审材料应包括三、案例部分案例一企业通过提高劳动定额迫使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是违法行为某市一外商独资企业通过提高劳动定额的办法迫使工人不得不加班工人在8小时内无法完成定额80的工人只好被迫每天加班23小时。工人们认为这是该企业老板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行该外商独资企业通过提高劳动定额而迫使职工每天不得不加班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作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该用人单位的定额使80的职工在8小时内无法完成说明其制定的定额是不合理的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合理的定额。如果企业确因生产任务紧迫需要工人加班的也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即“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分析小梅是R公司的人事专员在制订工时制度时她特意翻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于是规定员工每周工作五天半每周一至五都是工作八小时每周六上午开公司例会二至三小时。但不久有员工向她提出每周工作应当不超过四十小时而不是四十四小时。她不以为然认为员工不懂劳动法。一个月后该员工向单位提出辞职并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举报公司的工时制度是违法的。劳动监察部门立即到公司来调查并责令公司限期整改于是公司取消了星期六的例会制度。案例二每周工作应当是40小时还是44小时那么每周工作时间究竟以四十小时还是四十四小时为准呢虽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说法“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是在每周40小时、还是在每周44小时基础上计算答……1997年5月1日以后一律应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因此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单位每周安排职工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如果在四十小时以上的单位就应当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了。分析小袁是印刷厂的设计人员由于厂里人手紧张必须每天加班才能完成工作任务刚开始他考虑有加班工资也就没说什么但时间一长就感觉自己身体吃不消要求厂里增加人员厂长说要是加班是工作安排你不服从工作安排就要吃违纪处分。小袁坚持不肯再长期加班厂长于是将他作为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小袁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撤销处理并恢复劳动关系。经仲裁调解厂方撤销了处理决定并与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案例三员工不愿加班能作违纪处理吗强行要求员工加
班是违法的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经劳动者同意才能安排其加班。协商一致是加班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单方强制性规定加班是无效的。而且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累计也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分析第二部分休息休假时间一、休息休假时间概念休息休假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不从事生产或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1、一个工作日内间歇时间是指职工在每日的工作岗位上生产或工作的过程中的工间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工间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因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一般休息1至2小时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时。间歇时间一般于工作4小时后开始不算作工作时间。有的岗位由于生产不能间断不能实行固定的间歇时间应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有用膳时间。有些单位实行工间操制度即在上午和下午各4小时的工作时间中间规定20分钟的休息时间一般在工作两小时后开始这种工间操时间与间歇时间不同计入工作时间。二、休息休假时间种类2、工作日内间的休息时间是指两个邻近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一般不少于16小时。对于职工休息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休息日。劳动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3、公休假日又称周休息日是指劳动者在1周7日内享有不少于24小时的连续不间断休息时间。星期六和星期
日为周休日。根据国务院1995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lt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我国职工每周享有两天公休假日。公休假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假日。由于生产和工作的需要企业职工根据本企业的规定每周休假日可以轮休、倒休。杂诔霾钊嗽钡闹苄菁偃湛梢栽诔霾畹叵碛谩H绻 霾钇诩湮茨芟碛玫目纱邮导是榭龀龇⒏ 璨剐荨6杂诖邮掠卸居泻 ぷ鞯闹肮た梢愿 韪 嗟男菹⑹奔洹?、法定节假日是指法律规定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5、探亲假是指劳动者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6、年休假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节假日规定1、公民放假的节日有哪些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2、哪些节日和纪念日不放假或者补假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1954年3月25日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三八”国际妇女节放假工资如何支付问题的通知》规定“三八”妇女节是法定节日妇女放假半天假期休息的工资照发假期工作的不作加班论不增发加班工资。3、“三八”妇女节是否法定节假日该日工作是否算加班探亲假规定1、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探亲假1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有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但是职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1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文件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赣府发198150号2、职工探亲假期有何规定1、年休假1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者每年休假7天不含享受假期内的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下同2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者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4天。当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休假后事、病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文件依据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赣字1991120号休假的假期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
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文件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婚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并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文件依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3、丧假三、案例部分案例一曹刚怎么不能享受探望母亲的待遇两年前曹刚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某国有企业工作。他的父亲一直在北京工作而母亲则在外地农村。前不久曹刚向厂劳资科提出探望其母亲该厂劳资科负责人认为曹刚不符合享受探亲假的规定条件因而不能探望其母亲。曹刚弄不明白为什么同在北京的父亲能每年享受1次探亲假去探望曹刚母亲而他就不能享受探亲假去探望母亲在该厂还未给予进一步答复的情况下曹刚擅自离厂去外地探望母亲来回路程共计11天。曹刚回来后该厂按厂里的规定给曹刚通报批评并扣发了他当月的全部奖金。曹刚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撤消对他的处分决定并补发其全月奖金。分析《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亲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本案中曹刚与父亲同住在北京市而曹母住在外地农村。曹父与曹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假日团聚因此按照“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的规定
曹父能够享受每年1次的探亲假探望他的配偶。曹刚与他的母亲虽然不住在一起但与其父亲却同住在北京。曹刚的情况属于“职工与其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
法定休息日
聚”因此曹刚是不能享受探亲假去探望他的母亲的。案例二祖父亡故不属于享受丧假的亲属的范围陈汉大学毕业后分配智谋机械厂工作。某日陈汉收到一封加急电报告知其祖父亡故。陈汉非常悲伤手持电报向单位请假奔丧。当时该机械厂生产任务非常紧张所以厂领导希望陈汉坚持工作。陈汉认为厂领导不近人情遂自行回家奔丧。3天后陈汉归厂被告知其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厂方已按事假3天处理。决定扣发陈汉3天工资。陈汉不服认为自己依法享有休丧假的权利且已向厂领导打过招呼于是就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机械厂补发丧假工资。分析只有当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职工才依法享有丧假待遇。这里所说的直系亲属是由明确限定的特指职工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其他亲属。陈汉的祖父亡故不属于享受丧假的亲属的范围所以机械厂有权不批准其提出的要求享受丧假的请求。陈汉擅自休假的做法违反了企业的劳动纪律企业对他按事假处理扣发工资是正确的做法。第三部分特殊劳动保护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及其保护的必要性二、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三、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是劳动者中的特殊体。其之所以特殊完全是因为其自然的生理特点所致。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体现在其体力与男性职工存在天然的差别以及生命周期中必然出现的“经期”、“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上。因此如果不加区别地像对待男性职工一样安排女职工的工作必然是不公平的、不人道的不但会损害到女职工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会影响到新生的未来的劳动力的诞生和成长。而所谓的未成年工其生理特点主要是其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劳动能力的各个方面尚处于形成时期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从事繁重的、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如果不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特点在未成年工从事的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给予特殊规定提供特殊劳动保护不但会
损害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影响未成年工转变为成年工的生长过程还会增加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率。所以和对女职工一样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给予特殊保护是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建国以来一直实施的一项重要劳动保护制度。该劳动保护制度对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应当予以严格遵守执行保证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不违反相关规定且在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时刻注意遵守这些规定。女职工作为社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作为劳动力的一种女职工在生理上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针对女职工生理上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对女职工提供特殊的保护。现行法律所规定的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劳动范围的保护、经期的保护、孕期的保护、生育期的保护以及哺乳期的保护等几个方面。二、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1、女职工禁忌劳动及其范围《劳动法》地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关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作了具体的规定即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下列范围的劳动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也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2、女职工经期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第60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具体如下1不得安排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二级高处作业即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不得安排低温作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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