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需申请停止申报个税的说明
洪尧曹赢心破产涉税事项处理一直是破产综合事务中的重点和难点。如何为破产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是税务机关面临的课题。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持续协同推进广州地区破产办理工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解决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破产涉税处理进行大胆探索,形成了法院、税务机关、破产管理人三方密切配合的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机制,总结提升为破产涉税事项办理的“广州经验”。
够不够歌词税务机关主动提示破产企业存在的涉税财产权益
破产企业的涉税财产权益,主要包括可申请的退税(费),如:误收、多缴退税,汇算清缴退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土地增值税清算退税、出口退税、应退非税收入及社保费等。由于这些退税(费)在未真正退回前尚不是确认的财产,而仅是一种可申请退税(费)的权利,故称之为“涉税财产权益”。芒硝
水漆和油漆的区别因破产企业往往资不抵债,在涉税方面存在欠缴税款、非税收入和社保费的情况较为常见,
税务机关在收到管理人债权申报通知时,通常仅将角定位为债权人,查询该企业有无欠缴税费并进行债权申报,而忽略了破产企业的涉税财产权益。管理人受接管资料情况、专业能力等所限,也并不一定能及时发现涉税财产权益并主张。但涉税财产权益作为一种破产财产,依法应当提示并交还给管理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税务机关应及时核实破产企业仍留存的涉税财产权益,返还给管理人列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或者抵销破产企业的欠税(费)。
你若安好 备胎到老《意见》规定,如果破产企业存在可申请退还的多缴、误收、汇算清缴退税款,待退还的出口退税款、待退还的社保费等涉税权益时,税务机关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费)申请,切实保障破产企业行使退税权利。该措施将税务机关被动接收查询申请变为主动查询和告知,并作为工作要求,对破产财产最大化和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