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在⼈们⽇常⽣活中越来越普遍的⼀种现象,当你向银⾏或相关机构借款时,在放贷款之前,签订借款合同成了不得不接触的⼀个主要环节。我们也是要注意很多的重要细节,那么接下来,店铺⼩编和各位朋友⼀起来了解了解关于签订银⾏借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银⾏借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银⾏是否按时⾜额发放贷款
银⾏是借款合同的⼀⽅当事⼈,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相应的义务。银⾏作为贷款⼈,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为,借款⼈有权追究银⾏的责任。
(⼆)要注意银⾏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付给借款⼈。实际上借款⼈只是贷了⼀部分的本⾦,却是按照全部的本⾦来收取利息。按照《民法典》规定,利息预先在本⾦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要注意银⾏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三)注意银⾏有权中⽌合同但要满⾜⼀定条件
银⾏与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的情形时,银⾏可⾏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放款。
⾏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注意,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证据,才能停⽌借款合同的履⾏,否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银⾏停⽌发放贷款应当履⾏两项义务:⼀是通知义务,即将停⽌发放贷款的事实、理由及时告诉借款⼈;⼆是借款⼈提供担保的,应当c,即继续按约发放贷款。银⾏停⽌发放贷款后,借款⼈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能⼒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银⾏可以解除借款合同。签合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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