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共5篇)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具体内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
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
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
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
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
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7.保修责任;8.乙方使用权限;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10.违约赔偿责
任;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在签定上述各项条款前,购房者需要关注合同中的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
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
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
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
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
××街××号××花园××号楼××层××房。房屋的户型、面积
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
确说明。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
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
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购房者。在
购房合同中,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认购书后,
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
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签订购房协议注意事项还有哪些?在购房签合同时这些问题需要
核心关注下。
1、要对合同中的交房条件及期限、逾期交房的违约罚金、交房
方式等,一定要写清楚。
2、对办房产权证的期限,逾期违约的罚金等要写清楚。
3、合同中应有还有房屋周围设施及室内设施及装修情况。
4、签合同后,还要记住合同中自己违约的条款及罚金。避免违约。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
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较后
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
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下面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
如下:(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
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
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
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
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
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
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
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另一种按套内建筑
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较高院
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
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
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
无贷款的必要,较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
效果。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
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
期等。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
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
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
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
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
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
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
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
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
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
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
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
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
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是购房人在
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
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
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
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
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
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
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
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
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
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
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
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规定,房产签合同注意事项
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
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
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
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
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
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
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
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9)关于不可抗拒力。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
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
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较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10)补充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
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建
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