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是一家德国汽车公司,也是世界十大汽车公司之一,以生产高质量、高性能的豪华汽车闻名于世。它创立于1900年,公司总部设在德国斯图加特,创建人是被世人誉为“汽车之父”的卡尔·本茨(Karl Benz)和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
mler)。Mercedes-Benz汽车公司经营风格始终如一,不追求汽车产量的扩大,只追求生产出高质量、高性能和高级别的汽车产品。除了高档豪华轿车外,奔驰公司还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大客车和重型载重汽车的生产厂家。
1909年6月,戴姆勒公司申请登记了“三叉星”做为轿车的标志,象征着陆上、水上和空中的机械化。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个圆圈,在圆的上方镶嵌了4个小星,下面有梅赛德斯“Mercedes”字样。“梅赛德斯”是幸福的意思,意为戴姆勒生产的汽车将为车主们带来幸福。
奔驰汽车拥有三个我们耳熟能详的译名:最常见的是“奔驰”,此外,还有港译“平治”和台译“宾士”。后两个译名也许令它显得更加尊贵,但前一个名字却无疑是最恰当的——作为汽车历史的开创者,“奔驰”两个字最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人类对汽车这一现代工具的全部期望。1873年,担任Dentz发动机技术部主任的哥特里布·戴姆勒,在给妻子寄去的明信片上,信手画上了一颗三叉星以代表他当时的住处,并特别声明:总有一天,这颗吉祥之星会照耀我毕生的工作.1886年,戴姆勒和卡尔·本茨同时各自发明了汽车,本茨为自己的汽车设计了一个标志——高贵的月桂枝围绕着“BENZ”字样的圆形图徽,戴姆勒则在数年后创豪华车
办公司时采用了自己早年钟情的三叉星标志。1899年3月,埃米尔·耶利内克(当时的奥地利驻匈牙利总领事)驾驶以他的小女儿梅塞德斯(Mercedes,意为幸福)命名的戴姆斯汽车,在法国“尼斯之旅”汽车大赛上一举夺魁。他建议戴姆斯公司生产的汽车都用“梅塞德斯”命名,戴姆勒欣然同意。经过数次改动,“Mercedes”与三叉星这两个标志合成了一个新的商标:圆圈内4颗小星环绕在1颗大星的上方,下面标注着“Mercedes”字样。1926年,奔驰公司和戴姆勒公司合并,合并后生产的汽车被叫作“梅塞德斯-奔驰”(Mercedes-Benz),各自的商标也被结合起来重新设计成为新的标志:Benz的月桂枝围绕着三叉星,“BENZ”的字样在下面,“Mercedes”的字样在上面。这是一次伟大的结合,再经过两次修改,奔驰车标终于被简化为我们今天看到的形似方向盘的三叉星。自1909年第一次被安置在散热器罩上,寒光闪耀的三叉星近100年来始终是奔驰最夺目的标志,它的三尖代表着海、陆、空三位一体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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