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银行主要业务
一、存款业务
1、相关存款政策
时间
政策类别
内容
200041
 
个人存款账户实行实名制
20041029
存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许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下浮存款利率。
2005921
计息
活期存款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2、个人存款(储蓄存款)业务
种类
细分
业务内容
活期存款
1元起存,存款计息起点为元,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利息算至分位(四舍五入)。除活期存款计算复利外,其他存款一律不计复利。除活期、定期整存整取外,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原则由各行自己把握:可选择360天或365/366天的计息期,可选择积数计息(每日余额合计数*日利率,多用于活期计息)或逐笔计息(本金*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多用于整存整取定期计息)。
定期存款
整存整取
50元起存,存期有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
零存整取
5元起存,存期有1年、3年、5年。
整存零取
1000元起存,存期有1年、3年、5年;支取期有1个月、3个月或半年一次。本金可全部(不可部分)提前支取,利息期满时结。
存本取息
5000元起存,存期有1年、3年、5年;可以1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本金可全部(不可部分)提前支取,不得提前支取利息。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开户时不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随时可以支取,银行根据客户存款的实际存期按规定计息。
个人通知存款
5万元起存,开户时不约定存期,预先确定品种(一天、七天通知储蓄存款两个品种),支取时只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银行以约定支取日期及金额。
教育储蓄存款
50元起存,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免利息税。针对小学四年级(含)以上学生。存期分为136年,利率分别按135年期整存整取利率。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
注:逾期支取利息以原存款本金为计息基数;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以活期计息。
3、对公存款(单位存款)业务
种类
细分
业务内容
单位活期存款
基本存款账户
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一个客户只能有一个此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办理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临时存款账户
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时开立,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建设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保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组织机构经费等。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类客户约定期限、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
单位通知存款
不论实际存期多长,分为1天、7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单位协定存款
指单位类客户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合同期限、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息、对基本存款额度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外币存款业务
1)外币存款业务币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元、加拿大元、瑞士法朗、新加坡元9种。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721日起施行。
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用于转账等资金清算支付)、资本项目账户、外汇储蓄账户。
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现汇买入价比现钞买入价要高(现钞管理成本高),现汇卖出价与现钞卖出价通常合并为一个,因为银行卖出时都是现汇,客户可以支付一定的汇兑手续后以现钞的形式取出。
 
2)分类
种类
业务内容
外汇储蓄存款
只能用于外汇存取,不能进行转账
单位外汇存款
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一个单位只有一个账户,限额用美元核定。
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包括贷款(外债及转贷款)专户、还贷专户、发行外币股票专户、B股交易专户等
二、贷款业务
1、大事记
序号
事件
1
20041029日,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上限
2
我国银行信贷管理实行集中授权管理、统一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贷款流程:贷款申请、贷款调查(客户信用评级、债项评级)、贷款审批(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审查)、贷款发放(贷款合同、贷款担保合同)、贷后管理。
3
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4
银行资产保全:银行对已出现风险或即将出现风险的资产运用或借助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实施保护性措施或前瞻性防范措施,以化解或规避资产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通常是指对不良资产进行清收、盘活、管理和处置等一系列活动。
5
征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建设了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两大系统。
6
信贷分析:银行进行信贷分析时常采用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前者偏重于定量分析,后者(包括宏观分析、行业分析、经营分析、管理层分析)主要是定性分析。
 
2、业务分类
划分标准
种类
业务
细分
客户类型
个人贷款
由银行直接向个人发放或通过零售商间接发放
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30年,贷款比例80%,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为基准利率的85%(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采用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一年以上的采用按月还款方式,它包括两种: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总还款期数/[1+月利率)总还款期数—1];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月利率。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贷款期限5年(二手车3年),贷款比例自用车80%、商用车70%、二手车50%
信用卡透支:分为个人卡透支(透支额度一般每月不超过5万元。贷记卡在非现金交易时进行透支可享受最长60天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如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准贷记卡不享受这两种待遇,透支期限最长 60天。两种卡的透支利率都是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按月计收单利)和单位卡透支(还款责任是申请单位)。
个人助学贷款: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准备接受各类教育培训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高校生的学杂费和生活费。按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6000元,毕业后12年开始还贷、6年还清,期限不超过10年。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本人承担)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对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为6个月至8年不等)。
其他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
公司贷款
短期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向银行申请的用于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或季节性资金需求、长期平均占用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偿还方式多为按月或季结算利息,到期一次还本。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贷款人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此种贷款实行总量控制、分次发放、逐笔归还、良性循环的管理原则。该项贷款业务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及担保要求高于普通流动资金贷款。
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主要满足借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资金需求。申请人需在经办行有一定的结算业务量,还款能力及担保要求高于普通流动资金贷款。
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见附注)
项目贷款: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等。利率可下浮(不超过10%)、上浮(不作限制)。期限超过10年的贷款需报人行备案,银行不得使用同业拆借资金发放该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分为住房开发贷款、商用房开发贷款。
银团贷款(辛迪加贷款):根据币种分为人民币和美元银团贷款,根据市场分为国内和国际银团贷款。组织银团贷款的目的是分散贷款风险、通过交流增进对行业及借款人的了解从而规避不必要的风险、集体谈判强化贷款质量、提升贷款行及借款人的知名度。银团的主要成员有牵头行、代理行(负责协调贷款及还款支付管理,通常由牵头行担任)、参加行,还有安排行、副牵头行、经理行等。
贸易融资贷款
信用证: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付款或承兑、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按不同标准的分类有:进口和出口信用证、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信用证()、跟单商业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可转让和不可转让信用证()、即期和远期信用证、循环和不可循环信用证、保兑和无保兑信用证。还用预支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旅行信用证等。
押汇
按进出口方融资用途分
出口押汇(议付):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项下或出口托收项下票据进行融资。
 
注:中长期贷款的还款方式可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采用按期(月、季、半年、一年)结算利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实践中按季结算利息、分期偿还本金(等额或不等额)的做法较为普遍。有些项目银行会给予贷款客户一定的宽限期,即在贷款初期(前1-2年)只需偿还每期利息、不用偿还本金。客户在出现还款困难时可向银行申请展期(一般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累计不得超过3年)。
附注:保理业务与福费廷业务的区别:1、最根本的不同在于福费廷一般只适用于信用证项下经有关银行承兑或保付后办理;保理则适用于非证业务。2、福费廷通常可按承兑付款金额,扣除融资利息后,全额得到融资;一般银行在办理保理时通常按应收帐款的80%融资。 3、在操作过程中,办理福费廷的银行一般应对承兑银行进行评估,对其风险情况形成代理行额度,在承兑行有额度且额度足够的情况下,才接受出口商办理福费廷的申请,否则只能将寻求将该笔福费廷转卖给其他银行,在有些情况下,甚至会出现卖不出去的情况,导致福费廷业务无法进行;保理则需要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评估,依赖于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评估,得出一个风险担保额度,并对初步评估的额度及相关保理费用通过出口保理商通过出口
建设银行卡种类商,如出口商认为可行正式确认后,即可开始在出货后办理保理如果进口保理商认为进口商资信情况不佳,对其评估的额度太低或根本不愿进行保理,则保理无法进行。 4、除非出现出口商的欺诈行为,否则福费廷项下承兑行必须到期付款,票据的买入行也不能向出口商追索,且一般认为为维护票据的无因性及可流通性特点,即使出现出口商的欺诈行为,承兑行亦应在先向买入福费廷项下票据的银行付款,而后再另行主张自己的权利;保理项下,由于保理商受让的债权应是无瑕疵的,即使出口商并非有意欺诈,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违约行为,甚至是由于在以往业务中存在纠纷,进口商提出索赔或其它异议,则保理业务中中止,且保理商有权要求出口商进行债权的反转让。 5、在出现纠纷的时候,福费廷项下承兑行亦应在先向买入福费廷项下票据的银行付款,而后再另行主张自己的权利,单纯在福费廷项下的纠纷集中在银行与银行间,票据业务关系较为明确;保理项下则较复杂,常因进出口双方的贸易合作不佳而出现纠纷,进出口双方可以自行谈判、仲裁或诉讼,新在基础上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确认过错方,保理商再根据新的结果来判断是否继续进行保理。由于保理项下在出现进口商不付款的情况时,常要依赖于进口保理商的催讨及交涉,其业务能力及投入程度有时并不理想,福费廷更安全些,但遗憾的是很多情况下贸易是以非证形式进行的。
三、其他银行业务
1、资金业务:是银行除贷款外最重要的资金运用渠道,用于投资交易以获得投资回报。最主要的风险是市场风险,还有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银行从业人员的操作风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包括两部分:资本利得(买入和卖出所投资产的价格差额)和现金分配(债券利息、股票或基金的红利),可以据此计算出持有期收益率=(卖出价格买入价格+现金分配)/买入价格*100%
类别
细分
业务内容
短期资金交易(银行买卖货币市场金融产品的活动)
中央银行票据
中国人民银行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期限分3612个月。中央银行定向票据是人行向特定银行发售的,该行必须认购。
短期国债
中央政府(通常是财政部)发行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期限分3612个月。
回购/逆回购
回购:指债券或证券的卖方在卖出的同时承诺在指定时间按协议价格购回这笔债券。期限多为隔夜或几天。
同业拆借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的资金借贷,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其利率随资金供求的变化而变化,常作为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在国际货币市场上最著名的是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我国正在推行的人民币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指标体系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200714日正式运行,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其品种有隔夜、一周、两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短期融资券
简称短融,是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发行主体包括证券公司等在内的企业,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财务公司)。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期限最长不超过91天。银行可承销或购买。
货币市场基金
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在货币市场上进行短期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银行存款、短期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
债券业务
国债
中央政府(财政部)发行的债券。按期限分为短、中、长期国债,按形式分为记账式、凭证式、电子式(2006年推出)国债。是银行最主要的中长期投资品种。免缴利息税。
公司债
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监管机构为证监会。投资者大多为机构。
企业债
特指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上市公司企业发行的债券,监管机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融债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发行前需获得人行的行政许可,但申请行政许可前需先获得其监管机构的同意。
背景知识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2004624日)是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次级债务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见附注)
外汇业务
即期外汇交易
在第二个营业日或成交当日办理实际货币交割的外汇交易。外汇标价法包括直接标价法(购一定单位外国货币应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如中国等大多数国家)和间接标价法(卖一定单位本国货币应收若干单位外国货币,如英镑、新加坡元、澳大利亚元)
远期外汇交易
又称期汇交易,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既可按固定交割日交割,也可由交易的某一方选择在一定期限内的任何一天交割(择期交易)。
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目的是风险管理、投机或炒作)
按产品类型分类
远期
 
期货
期货合约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交割日)按成效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标的资产)的标准化协议。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分为商品期货合约(标的商品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和金融期货合约(分为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和外汇期货)。
互换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
是交易双方在一定时期内交换以相同的本金数量为基数的不同利率的利息,如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互换。
货币互换
持有不同货币的交易双方兑换各自持有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并约定在未来某日进行一笔反向交易。包括本金的初始交换、利息分期支付并按交换本金数量和初始交易日汇率计算、本金在到期日按相同的汇率再交换。
期权(选择权)
期权的买方有权在预先规定的未来时间(行权时间)以预先规定的价格(行权价)从另一方买入或向另一方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标的资产),为了取得这一权利,买方需预先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卖方应得到一笔期权费。买入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叫看涨期权,卖出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叫看跌期权。20069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挂牌,该交易所目前正在推出以沪深300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股票指数期货(即股指期货)。
按基础资产分类
利率衍生品
汇率衍生品
信用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