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资本”追根溯源
一、再探讨官僚资本的必要性
官僚资本是高中历史教学中经常遇到的一个概念,也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个概念,似乎没有任何研究探讨的必要性。其实不然,官僚资本到底是什么教材上没有明确的解释,相关的历史教学参考资料也不到相应的说明。一提到官僚资本,很多人立刻就能够想到以蒋、宋、孔、陈 “四大家族” 为代表的官僚资本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压制和排挤,所以“四大家族”成了官僚资本的代名词。把“四大家族”看成官僚资本的代表固然没什么问题,问题是官僚资本主义到底是什么呢?除了四大家族企业还有别的官僚资本吗?每个老师都对这一概念有自己的理解,有的看法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有的老师认为除了四大家族企业外,晚清的洋务企业也应该是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另外一些人则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洋务企业连资本主义企业都算不上,更不用说官僚资本了。作为一个一线高中历史教师经常会面临学生刨根问底式的发问,他们共同的特点一定要有一个准确的、统一的、标准的答案(当然这是应对高考的需要)。为了彻底搞清楚这一概念,我深入地查阅了相关的资料,终于弄清楚了官僚资本的来龙去脉。在这里把我查阅的相关情况作一阐述以期对各位同仁有所帮助。当然总结的也只是我个人对官僚资本主义的理解,未必完全是正确,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同仁海涵,批评指正。
二、官僚资本演变历程
从官僚资本的演变历程来看,明显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20世纪20年代官僚资本这一概念的出现到抗日战争胜利。
官僚资本一词最早提出者是瞿秋白,他在《论中国之资产阶级的发展》一文中,首次使用了“官僚资本”一词。在这一文中,他把洋务派经办的官办企业和官商合办企业都看作是官僚资本。1936 年 , 著名历史学者吕振羽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中 ,将清政府创办的所有企业统称为官僚资本。所以这一阶段的官僚资本主要是指清政府和北洋军阀政府的官办企业,也就是国家资本。国民党的四大家族是
第二阶段是从抗战胜利到结束。
抗战时期 ,随着国民党官僚政治的日益腐化,政府内部分主管财经事务大权的官员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假公济私,大发国难财战争财。这种的腐败现象引起了大后方人民的强烈不满,报刊舆论亦对此强力批判 ,并将他们所经营的企业称之为“官僚资本” 。
      1940年 7月 6 日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期间,国民党中央委员王漱芳、曾扩情等 21 人联名提交“严防官僚资本主义之发展 ,以免影响民生主义”之提案 ,该提案严厉抨击那些凭借“政治的地位、政治的权力、政治的运用”的官僚 ,“因利乘便 、巧取豪夺”, 其后果乃“直接影响民生, 间接危害抗战” 。因此他们提议 :“严禁官吏经营商业 ,最低限度亦不许经营与职务有关商业” ;“切实实行战时利得税” , 所有具独占性质的企业均“由政府经营之” ,“明定统制范围及职责, 并严防其弊病” ;并明确指出必须“严惩官僚资本主义者” 。在这之后,“官僚资本”这一术语就在大后方广泛流传开来。但应指出的是, 此时大后方的舆论和报刊(包括共产党的机关报《新华日报》)所抨击的官僚资本, 一般还只是泛指国民政府中那些主管财政经济的官员利用职权、搜括民财、垄断工商业的行为 。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 , 在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也只是说“官僚资本 , 亦即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的资本”。
      将官僚资本泛指为所有国家资本与官僚私人资本的统称是国共两党内战加剧的后果 。抗战胜利后不久, 内战便接踵而来 。国共两党除了在战场上兵戎相见外, 在政治上、舆论上更是互相攻讦,因而此时所谓“官僚资本”的含义就不再限于官僚私人所拥有的资本 , 而是将国民党政府控制的交通 、工矿及金融机构等所有企业都包括在内了。1947 年陈伯达首先将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果夫和陈立夫并列为中国的四大家族 ,进而指出:“近代中国所谓`官
僚资本' 不是别的 , 正是代表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利益而在政治上当权的人物利用政治的强制方法, 一方面掠夺农民及其它小生产者, 一方面压迫民族自由工业而集中起来的金融资本 。”1947 年 8 月 31 日, 西北野战军前委提出“没收战争罪犯 、官僚资本、贪官污吏、反动头子 、恶霸全部财产”的口号 ,次日中共中央便复电同意 。此时也正式将四大家族联同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结合在一起的垄断资本称作“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 他并进一步强调指出:“这个资本, 在中国的通俗名称, 叫做官僚资本。”按照这一理论,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便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纲领之首 。此后,“四大家族”这一名词便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国民政府 的国营企业、官僚私人的资本和四大家族三者之间似乎也划上了等号,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更成为“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 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长期以来上述说法一直被奉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 ,没有人敢怀疑它的理论是否科学, 它的含义是否清晰 。在当时极左思潮的影响下,这种认识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如果没有官僚资本,,那我们的革命目标是什么, 压在我们头上的三座大山岂不是少了一座 ?
这一阶段官僚资本既是指国民政府的国有资本也是指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的私人资本。
第三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到现在。
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国家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 。不仅经济领域得到解放发展,学术思想领域也得到解放 。很多学者开始研究过去不敢触碰的“禁区”。在 1985 举行的“抗日战争时期西南经济研究学术讨论会”上 ,学者们首先围绕官僚资本的性质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些学者指出,从词义上讲 ,官僚资本应是指依赖政治特权、假公济私的私人资本。另一种意见认为, 官僚资本是相对于民族资本而言的 ,是中国近代经济特有的一种形态 ,可以沿用下去 。只是应该把官僚资本划分为两个组成部分:国家资本和官僚私人资本。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官僚资本不是经济概念,,而是政治概念,,使用这种概念去研究中国的政治问题是有道理的,,它能够说明国民政府的本质特征,但拿它去研究经济问题就会导致概念上的含混和范畴上的模糊。
杜恂诚在《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 1937)》一书中认为 ,所说的“官僚资本”,是特指国民党时期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但它只是一个通俗名称 ,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科学定义;再加上后来一些人又把它的内涵不断扩大 ,把官僚的私人资本也包括了进去,并在时间跨度上向上追溯,一直追到清政府创办的企业 。由于内涵混乱 ,时限不清,此它的
外延也变得十分模糊。实际上,它的界限已经无法确认了。陈自芳对有关“官僚资本”的几种观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 , 由于中国近代社会的特殊性,在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中仍应保留“官僚资本”这一概念。官僚资本中应包括官僚的私人资本,而对于官僚的私人资本也要辩证的看待, 只有那些依靠政治权利 、垄断性很强的私人资本才能定性为官僚资本 。
香港学者郑会欣以中国建设银公司的研究为例 ,对官僚资本进行个案研究。他认为 “官僚资本”是指官僚本人所拥有或投资的私人资本 ,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官办事业和国家垄断资本 。不能将国家资本 、国营资本等同于官僚资本,但应看到“在一定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中国长期以来官僚政治传统的影响下,官僚可以通过手中所掌握的权力,以各种方式将国家资本转化为官僚私人的资本,,而且这种转化往往都 是以各 种`合法' 的 途径加 以实现的”。
这一时期大多数学者就官僚资本达成两点共识:第一是政治上官僚资本和经济学上的官僚资本内涵不同;第二是官僚资本只能指官僚的个人资本,不包括国家资本。
三、结论
通过追溯官僚资本的演变历程我们可以看出清末的洋务企业不属于官僚资本,北洋军阀政府
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官办企业也不属于经济学上的官僚资本,四大家族的个人资本是标准的官僚资本。但是官僚资本不仅仅是指四大家族的私人资本,任何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其个人投资谋取利益,其资本都可以看做是官僚资本。
参考文献:[ 1] 吕振羽.中国政治思想史[ M] .上海:黎明书局, 1937.
[ 2] .论联合政府[ A] .选集(3)[ C]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
[ 3] 陈伯达.中国四大家族[ M] .长江出版社, 1946.
[ 4] 抗日战争时期西南经济研究学术讨论会纪要[ J] .中国经济史研究, 1986,(1).
[ 5] 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 1937)[ M]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1.
[ 6] 郑会欣.对“官僚资本”的再认识[ J] .民国档案, 2003,(4).
[ 7] 陈自芳.论中国近代官僚私人资本[ J] , 浙江学刊, 1995,(6).